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81人
专家导读 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一般这些都是被告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若是被告方超过两个人以上,那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可能会在当事人居住地比较多的当地人民法院开始诉讼,进行开庭。
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市(分、州)人民检察院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本区域其他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应当报请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包括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控告检察、诉讼监督等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第二审法庭。

三、公益诉讼案件如何处理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与被告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可以撤回起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意见所依据的事实,以及履行诉前程序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可能因被告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其他损害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建议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根据人民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检察院无需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起码是由当地的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特殊情况才会让下级法院审理。民事公益诉讼其实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诉讼,它涉及的问题往往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因此我们都应该关注民事公益诉讼,并对发起者予以支持和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办案流程·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35****447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59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24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最高法院发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25浏览 2025-02-22
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
10w+浏览2024-11-05
行政诉讼哪个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0w+浏览
行政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的
14浏览 2025-02-19
民事公益诉讼中院管辖
10w+浏览2024-11-14
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是中级法院吗?
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是中级的法院,这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如果有特殊的规定,可以请求上一级的检察院规定由哪一个法院赖管辖该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如果是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是海事的法院管辖。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给哪个部门管辖
14浏览 2025-02-24
民诉中院管辖公益诉讼
10w+浏览2024-11-02
行政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0w+浏览
行政类
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法院
10w+浏览2024-10-08
行政诉讼有哪个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0w+浏览
行政类
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br/>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主要是根据以下两点:<br/>(1)人民辖区与国家行政区域相一致,使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人民辖区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当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等在某一行政区域内时,诉讼就由设在该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管辖。<br/>(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者法律事实与人民辖区之间的隶属关系。即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者法律事实在哪个法律的辖区内,案件就由辖区内的人民管辖。<br/>根据上述标准,《民事诉讼法》将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br/>2、一般地域管辖<br/>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辖区之间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br/>由于当事人有原告与被告之分,所以要确定管辖,还必须明确以哪一方的当事人所在地为标准。对此,一般地域管辖的通行做法是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确认了这一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住居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知:当事人所在地包括当事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除此之外,针对一些特殊的被告所在地的情况,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中作了补充性的规定:<br/>(1)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br/>(2)双方当事人都是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br/>(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br/>(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br/>(5)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后,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该地人民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管辖。<br/>(6)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系提起的诉讼,由实地注册登记地人民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br/>实行“原告就实地”原则,既可以限制原告滥用诉权,使被告避免因受原告不当诉讼的侵扰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又有利于人民传唤被告参加诉讼,查清案件事实,对诉讼标的物进行保全或勘验,及时、正确地作出裁决,有助于判决的执行。但在特定情况下,适用这一原则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办案。因此,《民事诉讼法》对“原告就被告”原则作了些例外规定,通称“原告就被告的例外”或“被告就原告”,该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br/>(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其中的身份关系,指个人之间发生的与人身有关的法律关系,如因婚姻、血缘等产生的婚姻关系、收养关系、亲子关系等。<br/>(2)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r/>(3)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br/>(4)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br/>除此之外,最高人民在《适用意见》中对下列特殊情况作了补充规定:<br/>(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br/>(2)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br/>(3)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4)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br/>(6)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br/>(7)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br/>(8)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国内一方向人民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br/>(9)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br/>3、特殊地域管辖<br/>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或特殊管辖,是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由法律所确定的有两个以上的对特殊案件有管辖权的特殊地域管辖方式。《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 26~33条规定了九种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br/>(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合同履行地一般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推定。《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除此之外,针对在实践中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复杂性,最高人民作出一系列的司法解释:<br/>①如果合同没有实施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②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的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br/>③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br/>④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br/>⑤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业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br/>⑥借款合同,货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r/>⑦联营合同、法人型联营合同,由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管辖;合伙型联营合同,由其注册地人民管辖;协作型联营合同,由被告所在地人民管辖。如果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注册地人民管辖确有困难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其中如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管辖。<br/>(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其中票据支付地是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如未载明付款地,则以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br/>(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前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水上运输或水陆联合运输合同纠纷发生在我国海事辖区的,由海事管辖。铁路运输合同,由铁路运输管辖。其他运输合同纠纷,由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通常情况下,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是一致的,但也有不一致的情况。此时,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对案件都有管辖权。<br/>(6)因铁路、水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br/>(8)因海滩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管辖。<br/>(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br/>民事诉讼地域管辖<br/>民管辖。我国于1975年在北京没有立了共同海损理算处,发生共同海损后,如在我国理算,理算地即为北京。<br/>4、专属管辖<br/>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管辖,其他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强制性管辖,具有管辖上的排他性,既排除了任何外国对属于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又排除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管辖和法律有关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三类案件属于专属管辖:<br/>(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br/>(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造成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指海事)管辖。有利于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地裁判。<br/>(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地,动产有多项的,则以价值高的动产所在地作为主要遗产的。
449浏览
人民法院对公益诉讼的管辖
10w+浏览2024-11-18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78****199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8****232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624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