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撤诉能否在提?

最新修订 | 2024-08-25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06人
专家导读 执行异议之诉撤诉之后,也是可以再次提出诉讼的,且如果原告方因为原理由要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该再次受理。若不是因为原来的理由重新起诉的。那一般会认为理由不充分,或者事实不成立。
执行异议之诉撤诉能否在提?

一、执行异议之诉撤诉能否在提?

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又主动撤诉了一般是因为诉讼理由不充分或事实不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按撤诉处理后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规定,能否再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撤诉后再次起诉必须在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否则再次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法院不予受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执行异议之诉撤诉能否在提?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4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办案流程·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34****190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846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44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
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属于特殊的执行法律救济制度,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通常的诉讼程序,两者的目的功能也不相同,执行异议之诉在于阻止、排除对特定标的的执行,而后者企图通过新的诉讼改变或者撤销前诉已经生效的判决,此外,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范围,适用情形也都存在一定的区别。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异议之诉能撤诉吗
38浏览 2025-02-12
执行异议撤回能否再提
10w+浏览2023-09-08
执行异议后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执行异议之后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未提执行异议之诉,能否提普通之诉
如果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未及时提出执行异议诉讼,一般情况下仍有机会提出普通诉讼。被执行人若对执行异议裁决有异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另行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执行异议主要针对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之间的争议,与被执行人利益不直接相关。
16浏览 2024-04-30
执行异议撤回能否再提
10w+浏览2024-02-29
执行异议驳回可以提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在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之后也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不能同时启动,如果执行异议之诉已经终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比如第三人要证明是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才没有参加诉讼活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异议后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吗
执行异议之后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21浏览 2025-01-22
未提执行异议之诉,能否提普通之诉
10w+浏览2024-07-31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怎么提?
可以收集起诉材料向当地的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我们知道,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案外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异议之诉谁能提起
执行异议诉讼得以由案件外之人提出。此处所称“案外人”,系指对于执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或具有其他足以阻碍执行标的物转让、支付的实质性权利的当事人。举例来说,如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某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声称被控执行目的财产实际上应归属其个人所有,便可依此理由发起执行异议诉讼。此外,申请执行者亦可能在特定情形之下提起执行异议诉讼,例如当其认为法院对执行异议作出的审判存在错误判断时。
14浏览 2024-10-29
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确立执行异议之诉是为了保护案外和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一项新的制度,所以,被执行人是不能提起执行异议的。<br/>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br/>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情况<br/>(一)认为人民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br/>(二)认为人民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br/>(三)认为人民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br/>(四)认为人民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br/>(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br/>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总之,被执行人也可以提起强制执行异议。
389浏览
提执行异议之诉是否中止执行
10w+浏览2024-10-05
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被执行人是有权利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该先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若异议被驳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异议之诉谁可以提
26浏览 2025-02-11
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10w+浏览2024-02-26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执行异议之诉撤诉能否在提?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80****184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56****638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770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