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所以接受彩礼的一方,如果将彩礼用于购置婚后的财产,那么由彩礼转化而来的财产就有可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二、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上是婚前所得,根据有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原则上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了三种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指在恋爱过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存在具有赠与性质,接受彩礼,寓意着答应对方的求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彩礼属于婚前所得,所以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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