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由谁提出?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71人
专家导读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对民事案件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由谁提出?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对民事案件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

提起再审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不同,相应地,提起的具体程序也就不尽相同。

(一)该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一经宣告或送达,就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撤销、变更。

如果裁判确有错误,则只能通过再审程序进行纠正。在该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是该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对该院审判人员和合议庭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因此,该院院长发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应通知下级法院,调取案卷进行审理;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指令到达法院之时,为再审提起之日。下级法院接到指令后,再审的审理即应开始,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应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案件,由下级法院作出裁定,进行再审。至于哪些案件适用提审,哪些案件适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未做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三)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上级法院决定提审的,通过下级法院,提取全部案件材料,作出裁定,由自己进行再审;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说明情况指出理由,并告知下级法院。下级法院接到上级法院的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进行再审,并将再审结果上报发出指令的上级法院。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的程序是如果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法院审理终结的,再审时适用第一审程序;如果原来是二审法院审理终结的,再审时适用第二审程序。但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再审案件,即使原来是一审法院审理终结的,也得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1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由谁提出?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1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8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4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办案流程·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81****280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93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518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取保候审程序由谁监督
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检察院扮演着关键监督者的角色。检察院需要对公安、法院的流程进行全方位审查,以确保其合法合规。具体来说,检察院要监督公安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监管被取保人,同时在案件审查起诉和审判时,严密监控法院处理取保候审的合法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
[律师回复] <br/>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br/>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最高人民、上级人民、各级人民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以及与<br/>第一审人民同级的地方人民检察院。<br/>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经过审查,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才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而二审程序只要有合法的上诉或抗诉就能引起,第一审人民的上一级均必须依照<br/>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br/>4、有无法定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如果要改有罪为无罪,程序上一般无法定期限限制,即使裁判执行完毕,也可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重审;二审程序的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br/>5、审理的级别不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或第二审,又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以及由上级指令再审的任何下级;而按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只能是第一审的上一级人民。<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br/>《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338浏览
刑事案件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是什么
10w+浏览2023-09-10
取保候审程序由谁监督审理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保释候审主要由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来负责监督与审理。其中,公安局负责执行保释候审,同时还要监督管理被保释人。人民检察院主要监督公安局的保释候审行为。人民法院则主要负责在审判环节审查和监督保释候审,以确保程序公正合理。在实践中,各个司法机构需要紧密合作并相互制约,从而实现程序公正合法的目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2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br/>相关知识<br/>1、再审抗诉和二审抗诉的区别:<br/>二审抗诉: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就同级的,一审未生效裁判,在发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通过原审,向上一级,提起抗诉。<br/>再审抗诉:上级检察院,在任何时候,就下级的,已生效裁判,在认为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向同级提出抗诉(最高检察院另外有平行抗诉权)<br/>2、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br/>(1)再审的程序:<br/>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br/>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br/>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br/>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br/>(注意:凡是受理再审抗诉的,决定自己再审的,一律适用二审程序,因为此时相当于上级的提审)<br/>(2)再审的期限<br/>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br/>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上述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上述规定。<br/>(3)应当依法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br/>(一)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因为一审肯定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br/>(二)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br/>(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检察院抗诉,要给面子)<br/>(四)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加重处罚,要慎重)(五<br/>注意:“申诉不加刑”: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且该被告人必须出庭,未出庭的也不得加重刑罚。<br/>(4)再审的中止和终止情形:<br/>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收到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后下落不明或者收到抗诉书后未到庭的,人民应当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到案后,恢复审理如果超时2年仍查无下落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br/>(5)再审后的原生效裁判的执行问题:<br/>原则上: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br/>中止执行的例外:<br/>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br/>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不在押,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人民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br/>(6)再审后的处理<br/>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br/>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注意:不是裁定维持原判)<br/>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br/>C.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br/>D.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br/>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宣判被告人无罪。(另外: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并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权利的当事人,宣判时合议庭应当告知其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br/>.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书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
459浏览
取保候审程序由谁监督管理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主要由国家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承担着监督与管理的职责。在这样的监管下,相关的司法机关将会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随后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方式,同时对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的行为实施严密监控,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是什么?
[律师回复]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又称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为了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严肃性及稳定性,刑事诉讼法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只有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具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具体而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以下几种:1.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这主要是指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大情节不清楚或者失实。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br/>(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br/>(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2.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这主要是指没有正确地适用刑事实体法和执行刑事政策,导致定罪不准,量刑显失公正。主要表现是:<br/>(1)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br/>(2)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量刑不当。<br/>(3)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定罪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br/>(4)免予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br/>(5)对具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没有依法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使量刑显失公正的。3.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是正确裁判案件的保证,如果违反则无以保证裁判的正确作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以至于影响了案件的正确裁判,亦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违反回避制度;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等等。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的行为。
414浏览
刑事案件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实践中,刑事案件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是什么请看下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又称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为了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严肃性及稳定性,刑事诉讼法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只有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具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br/>2、具体而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有以下几种: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这主要是指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大情节不清楚或者失实。<br/>3、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br/>(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br/>(2)误。这主要是指没有正确地适用刑事实体法和执行刑事政策,导致定罪不准,量刑显失公正。<br/>4、主要表现是:<br/>(1)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br/>(2)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量刑不当。<br/>(3)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定罪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br/>(4)免予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br/>(5)对具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没有依法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使量刑显失公正的。<br/>5、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裁判。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是正确裁判案件的保证,如果违反则无以保证裁判的正确作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以至于影响了案件的正确裁判,亦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的规定;违反回避制度;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等等。<br/>6、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47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由谁提出?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0****648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6****494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117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