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被告其中一个不适格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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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多个被告其中一个不适格的处理方式是: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变更的,驳回诉讼请求。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的处理规定中,当事人是否属于适格被告,应当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确定。针对原告告错对象的情况,本人认为法院不能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多个被告其中一个不适格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如果法院认为部分被告不适格怎么处理,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变更的,驳回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未立案前不予受理,受理后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三)驳回起诉等。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驳回起诉明确进行了规定。就是针对原告的不适格、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滥用诉权等而创设的,旨在限制原告随意启动司法程序。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立案受理后,发现原告要求保护的权利没有证据支持,其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而作出的裁决,其所要解决的是胜诉权问题。驳回诉讼请求是因为原告的起诉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应该驳回其诉讼请求。

当事人是否属于适格被告,应当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确定。针对原告告错对象的情况,本人认为法院不能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起诉、被告应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形式,而诉权又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之分。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程序问题,应用裁定;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实体问题,应用判决。被告不适格并不是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是会与他人产生民事纠纷的,此时我们是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处理的,也是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权益纠纷,从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诉讼中的诉权又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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