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我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方式包括: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我国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1、人脸识别系统不能强制使用

随着人工智能深入生活,人脸识别系统被广泛应用,刷脸、按指纹已成为众多小区门禁系统的标配,但物业采集业主信息是否合法、如何保护业主信息安全,成为公众普遍关心的话题。

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台地方性规定,明确依法能够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程序、并依法确保被采集信息的安全性;对于已经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制定严格的信息保护制度,并依据相应的管理权限,明确个人泄露信息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导致信息泄露的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区门禁引入人脸识别信息技术应尊重公众选择权。在当前不能做到人脸识别系统百分之百安全的情况下,大家有权拒绝使用。当人们拒绝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时,相关单位应提供其他替代性的验证机制,而不能强制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民法典》中规定了涉及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相关内容,明确了自然人在隐私和个人信息上应该享有的权益。例如有店家经常发促销信息或售楼部经常打电话售卖房屋,也不提供退订服务,又或者非法定情形下未经许可进入私密空间进行拍摄等行为发生时,自然人向法院提交对方实施侵害隐私权的证据,法院可以依法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隐私权的做法,同时还可以依据侵权责任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

2、绷紧个人信息安全这根弦

导致个人信息频繁泄露一方面是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市场主体没有履行应尽的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有的人受利益驱使,通过泄露、出售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牟取利益。另一方面是个人在使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疏忽大意、警惕性不高,也会造成个人信息无意识泄露。

该负责人建议,网购、外卖不要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家庭住址。只要手机号码填对,有个大致范围是可以收到网购产品的。在不必要的地方将自己信息价值做低,比如在买房、买车的时候不要填过于详细的信息,特别是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敏感信息尽量模糊处理。在使用App和网络娱乐、网络购物时要提高警惕,使用正版软件,在正规平台购物,特别是对超出必要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网站、App一定要提高警惕,坚决拒绝使用。

个人信息保护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监管工作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在生活中不要轻易地相信陌生人,在互联网中也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快递包装的收货信息、日常的水电费等单据扔掉前要将其撕毁,让别人无法看清详细信息。及时更新电子设备到最新版本,厂商会修复很多安全漏洞,尽可能保证用户的安全。不随意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不向陌生人透露验证码,不访问危险网站,不安装危险App,比如色情、赌博类网站、App,这些网站、软件往往有大量病毒。

要时刻绷紧个人信息安全这根弦,常见的自拍、位置定位等分享行为,在社交平台上讨论生活和工作的内容,都很有可能给大家带来不小的麻烦。火车票、飞机票、登机牌,护照、家门钥匙、车牌,带有位置信息的图片,家人的照片及姓名等信息更不能随意“晒”,以防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1034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民法典》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1038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第253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个人信息的安全的,此时我们作为公民是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的,在遇到侵权行为的时候及时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疏忽大意、警惕性不高,也会造成个人信息无意识泄露。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我国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
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工作的话,都有专门的负责人来监督相应的工作的进程,这在我们国家实际上就是专责监护人,必须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那么,我国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法律规定,在作业的过程当中,必须要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我国关于安全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在我们国家包括哪些?
在我们国家,精神病人或者是未成年人,他们的行为能力都受到一定限制的,因此需要有相关的人员来进行监护,这是我们国家监护人的法律规制,除了这种监护,还包括安全监护人,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在我们国家包括哪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
[律师回复] 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1、存在问题

1)无证生产情况十分严重。国家对特种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已近十年,但一些企业明知故犯,仍在无证生产。

2)持证企业忽视产品质量问题,一些企业在领到生产许可证后,放松了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运行不正常,对产品质量不进行严格检测,无法保证每个批次的产品都符合要求。

3)防护用品的销售领域比较混乱。一些不具备护品销售条件的商业企业也经销劳动防护用品,这些企业普遍缺乏防护用品产品知识及销售规定的了解。有时明知有规定,但只顾赚钱,不考虑后果,造成不合格防护用品流入市场。

4)部分使用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为应付检查和省钱,购买无证的、劣质的劳动防护用品,这些护品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带来伤亡事故的隐患。
2、提出以下要求:(
1)对无证生产企业,各级劳动部门要与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联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凡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要认真开展一次护品质量自查整顿活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就地销毁,严禁出厂。二要提高对防护用品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意识,清醒认识到劣质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按批次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从六月起,全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月报制度,各护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月向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上报每月产品的质量自检情况,各市每季度向省厅上报本地护品生产质量情况。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抽检。(
3)省劳动行政部门继续实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制度,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企业应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定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货、销售、并做好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解决。(
4)劳动防护品使用单位必须到持有省劳动厅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的经销部门购买,也可到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购买。

5)各地劳动部门要把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纳入安全监察、监督的内容,发现使用无证产品要立即封存。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站除生产企业进行正常的产品质量抽检外,还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用户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对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护品的单位进行曝光。摘自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劳护[1998]29号(1998.8.12)
国家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规程
[律师回复] 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1、存在问题

1)无证生产情况十分严重。国家对特种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已近十年,但一些企业明知故犯,仍在无证生产。

2)持证企业忽视产品质量问题,一些企业在领到生产许可证后,放松了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运行不正常,对产品质量不进行严格检测,无法保证每个批次的产品都符合要求。

3)防护用品的销售领域比较混乱。一些不具备护品销售条件的商业企业也经销劳动防护用品,这些企业普遍缺乏防护用品产品知识及销售规定的了解。有时明知有规定,但只顾赚钱,不考虑后果,造成不合格防护用品流入市场。

4)部分使用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为应付检查和省钱,购买无证的、劣质的劳动防护用品,这些护品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带来伤亡事故的隐患。
2、提出以下要求:(
1)对无证生产企业,各级劳动部门要与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联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凡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要认真开展一次护品质量自查整顿活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就地销毁,严禁出厂。二要提高对防护用品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意识,清醒认识到劣质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按批次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从六月起,全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月报制度,各护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月向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上报每月产品的质量自检情况,各市每季度向省厅上报本地护品生产质量情况。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抽检。(
3)省劳动行政部门继续实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制度,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企业应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定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货、销售、并做好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解决。(
4)劳动防护品使用单位必须到持有省劳动厅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的经销部门购买,也可到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购买。

5)各地劳动部门要把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纳入安全监察、监督的内容,发现使用无证产品要立即封存。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站除生产企业进行正常的产品质量抽检外,还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用户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对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护品的单位进行曝光。摘自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劳护[1998]29号(1998.8.12)
对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管理
[律师回复] 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1、存在问题

1)无证生产情况十分严重。国家对特种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已近十年,但一些企业明知故犯,仍在无证生产。

2)持证企业忽视产品质量问题,一些企业在领到生产许可证后,放松了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运行不正常,对产品质量不进行严格检测,无法保证每个批次的产品都符合要求。

3)防护用品的销售领域比较混乱。一些不具备护品销售条件的商业企业也经销劳动防护用品,这些企业普遍缺乏防护用品产品知识及销售规定的了解。有时明知有规定,但只顾赚钱,不考虑后果,造成不合格防护用品流入市场。

4)部分使用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为应付检查和省钱,购买无证的、劣质的劳动防护用品,这些护品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带来伤亡事故的隐患。
2、提出以下要求:(
1)对无证生产企业,各级劳动部门要与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联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凡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要认真开展一次护品质量自查整顿活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就地销毁,严禁出厂。二要提高对防护用品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意识,清醒认识到劣质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按批次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从六月起,全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月报制度,各护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月向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上报每月产品的质量自检情况,各市每季度向省厅上报本地护品生产质量情况。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抽检。(
3)省劳动行政部门继续实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制度,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企业应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定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货、销售、并做好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解决。(
4)劳动防护品使用单位必须到持有省劳动厅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的经销部门购买,也可到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购买。

5)各地劳动部门要把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纳入安全监察、监督的内容,发现使用无证产品要立即封存。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站除生产企业进行正常的产品质量抽检外,还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用户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对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护品的单位进行曝光。摘自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劳护[1998]29号(1998.8.12)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我国危害国家的安全罪有哪些?
我国危害国家的安全罪有十二种罪名,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等。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局管不管
[律师回复] 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1、存在问题

1)无证生产情况十分严重。国家对特种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已近十年,但一些企业明知故犯,仍在无证生产。

2)持证企业忽视产品质量问题,一些企业在领到生产许可证后,放松了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运行不正常,对产品质量不进行严格检测,无法保证每个批次的产品都符合要求。

3)防护用品的销售领域比较混乱。一些不具备护品销售条件的商业企业也经销劳动防护用品,这些企业普遍缺乏防护用品产品知识及销售规定的了解。有时明知有规定,但只顾赚钱,不考虑后果,造成不合格防护用品流入市场。

4)部分使用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为应付检查和省钱,购买无证的、劣质的劳动防护用品,这些护品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带来伤亡事故的隐患。
2、提出以下要求:(
1)对无证生产企业,各级劳动部门要与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联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凡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要认真开展一次护品质量自查整顿活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就地销毁,严禁出厂。二要提高对防护用品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意识,清醒认识到劣质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按批次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从六月起,全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月报制度,各护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月向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上报每月产品的质量自检情况,各市每季度向省厅上报本地护品生产质量情况。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抽检。(
3)省劳动行政部门继续实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制度,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企业应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定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货、销售、并做好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解决。(
4)劳动防护品使用单位必须到持有省劳动厅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的经销部门购买,也可到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购买。

5)各地劳动部门要把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纳入安全监察、监督的内容,发现使用无证产品要立即封存。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站除生产企业进行正常的产品质量抽检外,还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用户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对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护品的单位进行曝光。摘自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劳护[1998]29号(1998.8.12)
国家对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1、存在问题

1)无证生产情况十分严重。国家对特种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已近十年,但一些企业明知故犯,仍在无证生产。

2)持证企业忽视产品质量问题,一些企业在领到生产许可证后,放松了质量管理,质保体系运行不正常,对产品质量不进行严格检测,无法保证每个批次的产品都符合要求。

3)防护用品的销售领域比较混乱。一些不具备护品销售条件的商业企业也经销劳动防护用品,这些企业普遍缺乏防护用品产品知识及销售规定的了解。有时明知有规定,但只顾赚钱,不考虑后果,造成不合格防护用品流入市场。

4)部分使用单位不能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为应付检查和省钱,购买无证的、劣质的劳动防护用品,这些护品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带来伤亡事故的隐患。
2、提出以下要求:(
1)对无证生产企业,各级劳动部门要与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联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凡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要认真开展一次护品质量自查整顿活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就地销毁,严禁出厂。二要提高对防护用品这一特殊产品的质量意识,清醒认识到劣质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按批次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从六月起,全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月报制度,各护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月向所在地省辖市劳动保护监察机构上报每月产品的质量自检情况,各市每季度向省厅上报本地护品生产质量情况。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抽检。(
3)省劳动行政部门继续实施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制度,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企业应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定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货、销售、并做好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解决。(
4)劳动防护品使用单位必须到持有省劳动厅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的经销部门购买,也可到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购买。

5)各地劳动部门要把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纳入安全监察、监督的内容,发现使用无证产品要立即封存。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检验站除生产企业进行正常的产品质量抽检外,还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用户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随时进行抽检,对生产、经销、使用不合格护品的单位进行曝光。摘自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对我省安全帽等五种防护用品国家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劳护[1998]29号(1998.8.12)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担保相关问题的解决,想请问国家整顿担保公司安全吗?有哪些最新的相关消息
[律师回复] 一,对银保主业突出、合法合规经营的担保机构,鼓励支持健康发展,培育行业标杆。
二、对既有银保业务又有违规民间融资担保业务,受到投诉的担保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并清理消化违规业务。
三、对于开展违规民间融资担保业务,出现挤兑的高风险担保机构,要求担保公司向集资参与者说明资金去向,出示资产证明,制定还款兑付方案。
四、对不积极配合市政府各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组调查稳控,甚至携款外逃、违法开展民间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达到立案标准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五、对有违规民间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规业务,清理消化账务,经过整顿、辅导仍达不到条件的,退出担保行业,重新确定经营范围;对个别资不抵债的担保机构,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委托处置善后。
如果当前要做投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首先要有融资性经营许可证,并且是原件,这是工信厅认可一个公司的凭证;
其次要看公司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好些公司项目虚假,经不住推敲,正规公司的项目应该有项目资料,不怕被考察;
再次看公司实力如何,公司实力直接接决定了公司的代偿能力,一个担保公司背后如果没有实体,光靠注册资金是远远不够所作业务的代偿的;
最后,还要看公司是否规范,担保公司是不能直接吸收存款的,公司刷POS收银机或收现金都是违反《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公司不是银行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规范的公司所作业务必须通过银行,规范的公司还要给客户出具一对一的合同、担保函,以做到有章可循。
现在好多公司都有逾期,这也是考验一个担保公司的时候,正规、规范的公司能经得起河南担保业的这起风波。
我们公司是河南十佳担保机构之一,有经营许可证原件,项目真实可靠,项目对接通过银行,公司背后实体强大,公司不说最规范,但一直是行业典范。,联系方式是用户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我国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