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地方进行工作的话,都有专门的负责人来监督相应的工作的进程,这在我们国家实际上就是专责监护人,必须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那么,我国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法律规定,在作业的过程当中,必须要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一、我国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规定的安全责任有哪些?
(1)正确安全组织工作;
(2)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到位;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6)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还应做哪些工作,工作方可开工?
工作票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 、 人员分工、 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 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职责要求的程度是比较高的,因为毕竟单位里面的工作不容得一丝的马虎,其中就包括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相应的培训,要清楚的掌握到本职工作当中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的义务,如果发现了事故的话那么应当及时报告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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