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回转找执行局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70人
专家导读 如何涉及到到执行回转,首先需要明确的确定所执行的法律文件是有错误的地方,有错误的话,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当时所下达的执行法律文件的部门进行申请执行回转,法院会要求获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
申请执行回转找执行局吗?

直接找人民法

执行回转,是指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此作了规定。

只有当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的,才发生执行回转。因为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这里,人民法院撤销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只限于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经当事人申请,也可适用执行回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此规定,在发生执行回转情况下,凡是在原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以前,取得该裁决所涉及的财产的人,不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案件以外的人,都有返还该财产的义务;如拒不返还,将被强制执行。取得财产的人如果是原案执行权利主体以外的人,可以通过另行诉讼的办法,向原案执行权利主体追诉,以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

执行回转一般都是由法院来进行执行,在向法院进行确认该执行文件是否有错误时,法院会进行审核,确定所下达执行的文件有错误后,会要求获得财产的一方进行返还,如果对方无能力或者无法进行返还的话,则有下达的文件的机关来进行返还财产。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申请执行回转找执行局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8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般执行回转找谁申请?
一般执行回转都是会直接找作出强制执行的法院进行申请,对于执行的判决或者是适用的法律条文有错误的,那么是可以依法的申请,对于已被执行的财产,那么是可以要求立即的返还。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执行局把车执行回来,执行费谁拿
被执行人在民事纠纷中需承担执行费用。法院批准强制执行后,申请人无需预先缴纳费用,被执行人需在执行完毕后支付。法院按法定程序收费,不预收申请执行费,多收则退还。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时,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和解协议达成后,费用负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该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一、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如何处理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失踪是逃避不了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二、执行局办案流程
1、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进行调查的,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6、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可以被执行
理论上讲,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均可以被强制执行。但是执行中,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也有职责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根据实践经验,当事人应当委托律师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然后由进一步查实后进行执行,尤其是当前案件多、执行人员少、各部门对的执行不配合等因素困扰执行,因此当事人主动另辟蹊径、查找线索成为案件得以成功执行的关键。
目前,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属于执行的重点,也是律师调查查找的重点: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怎么办
若执行局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可依法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若无财产可供执行,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施加舆论压力促其履行债务。同时,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执行机构将持续追查被执行人下落,直至债务得到清偿。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工商局代办营业执照,找代办公司怎么找?
[律师回复] 办理营业执照是免费的,需要费用的是刻章,开设公司基本户、清税盘交个税等费用。 一、以下为必须花费和名免费、工商执照免费、刻章200-500元税务报到国地税ca证书120-400元,印花税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我们已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为例,则需要支付印花税500元,总计320元至一千元左右。 二、以下为非必须费用 注册地址,商务报告地址,自己有地址的可省略,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场所,注册地址就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关于租用注册地址的费用,不同城市的费用不同,同一城市不同区的费用也不相同,银行开户200-500元代办费。银行基本户是公司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要账户,一般来说对于初创公司基本户在很长时间内会是公司唯一的银行账户,所有公司的支出收入都需要通过这个账户来操作,多用于:结算、缴税、发工资、取现。公司注册完后就应该及时开设公司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的收费情况不同,具体费用还要看公司开户银行的要求,社保开户200-500元代办费,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公积金开户:300-800元(代办费),根据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执行回转的执行依据是什么?
执行回转的执行依据是:原执行依据正在执行、已经执行完毕或者是原法律文书已为法院全部以及部分执行完毕,此时人民法院要责成原债权人返还财产。我国的原来的法院的执行依据被撤销,只是表明原执行依据失效,但是其实并不具有要求原债权人返还财产的强制性。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前些天,接到法院的通知说是公司有些事情要到法院执行厅去一趟,说是被执行人找不到了,想问你一下法院执行局怎么找人?
[律师回复] 法院执行局怎么找人的过程可以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 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想找工商局代办营业执照,可以吗
[律师回复] 办理营业执照是免费的,需要费用的是刻章,开设公司基本户、清税盘交个税等费用。 一、以下为必须花费和名免费、工商执照免费、刻章200-500元税务报到国地税ca证书120-400元,印花税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我们已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为例,则需要支付印花税500元,总计320元至一千元左右。 二、以下为非必须费用 注册地址,商务报告地址,自己有地址的可省略,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场所,注册地址就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关于租用注册地址的费用,不同城市的费用不同,同一城市不同区的费用也不相同,银行开户200-500元代办费。银行基本户是公司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要账户,一般来说对于初创公司基本户在很长时间内会是公司唯一的银行账户,所有公司的支出收入都需要通过这个账户来操作,多用于:结算、缴税、发工资、取现。公司注册完后就应该及时开设公司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的收费情况不同,具体费用还要看公司开户银行的要求,社保开户200-500元代办费,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公积金开户:300-800元(代办费),根据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退役后档案转人事局后还会找到吗?
[律师回复]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 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移交和接收 第八条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 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 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银行卡转银行卡被骗能找回吗
当银行卡转账至另一银行卡遭遇欺诈时,追回款项的可能性与转账方式有关。如选择实时到账,因款项立刻到账,难以通过银行渠道追回,此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若选择延时到账(即24小时后入账),则有机会在银行服务范围内解决问题。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申请执行回转找执行局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