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要求?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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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婚男女同居生活在一起产生的同居关系,虽然不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因感情破裂打算分开生活,同样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解决处理,与夫妻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一样,在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应明确共同财产和债务分割处理方式,有孩子的解决分开后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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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要求?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规定,当事人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产生的非婚生子女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一致的权利。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范本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如下:

男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2、同居期间____________经营管理____________店两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由____________继续经营收益,店内一应物品均归____________所有。

3、同居期间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门面房两处,租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租金已交纳,自本协议签订后两处门面房的一切权利均归____________享有。

4、____________同意向____________支付现金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万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____________万元,现已支付。

5、对于共居期间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有,各自债务自行偿还。

6、儿/女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____________抚养,____________不负担儿/女抚养费,儿/女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____________独自承担。____________享有探视儿/女的权利,____________不得借故阻挠。

7、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将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朋、邻里公示。

8、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未婚男女双方感情不和解除同居关系,签订书面正式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孩子的可以在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中明确孩子抚养权问题,同时应在协议书中明确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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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自己的身份证,民事状等。
2、然后到立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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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后,会根据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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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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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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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否则,如果一级伤残与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区别的话,似乎不公。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对医疗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不直接向患方赔偿,患方也不能向医务人员索赔。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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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除同居关系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是不会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汇,在我国法律中无从找到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的范围之内的。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小梅与小强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这种关系虽然法律未加以干涉,但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既然法律给了未婚男女一个意思自治的私人空间,双方如果自愿选择了这个法律并不给予保护的生活方式,那么双方的关系只能受道德规范的调整了。换言之,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随之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请求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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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共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2002年出生,现年10岁);小儿子:(2004年出生,现年8岁)。双方同意大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也由男方自行承担。小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每月承担500元,于每个月的1号支付给女方,小儿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也由女方自行承担。男女双方对儿子都有权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双方一致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四、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元整,于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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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元整,于201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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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男方:女方: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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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补偿
如果同居期间,女方生育受损害,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应予以赔偿。在同居关系中,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婚姻法意义上的“配偶权”、“生育权”,但是,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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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质是追求公平,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目标是满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
3、公积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司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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