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同时死亡的继承关系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继承人同时死亡的继承关系是: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各自的遗产,按照其现有继承人法定继承。在我国的继承的规定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同时死亡的继承关系是什么?

一、继承人同时死亡的继承关系是什么?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各自的遗产,按照其现有继承人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般遗产继承都是按照其现有继承人法定继承的,但是遗产继承不只有法定继承这一种,还有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这些继承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继承方式都主要遵从遗产主的意愿,如果遗产主想把遗产捐给公益组织,这都是可以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承人同时死亡的继承关系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5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定继承人死亡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死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一种是遗嘱继承中于继承之前死亡。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也就是遗产又继承人的子女继承。
(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法定继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因此,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则按照法定继承,有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咋办
(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适用转继承
转继承即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二)适用转继承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因此,转继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定继承人死亡该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死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一种是遗嘱继承中于继承之前死亡。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也就是遗产又继承人的子女继承。
(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法定继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因此,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则按照法定继承,有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咋办
(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适用转继承
转继承即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二)适用转继承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因此,转继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法定继承人死亡怎么样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定继承人死亡怎么样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死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一种是遗嘱继承中于继承之前死亡。
(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也就是遗产又继承人的子女继承。
(二)遗嘱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法定继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因此,在遗嘱继承中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前死亡,则按照法定继承,有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咋办
(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适用转继承
转继承即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二)适用转继承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因此,转继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如何继承人
[律师回复] 对于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如何继承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本案中,周乙虽已病故,但其两个儿子做为她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利代替周乙取得对周丙遗产的继承权,但他们的继承份额只能是周乙的应继承份额而不能与周甲三人平均分配。即周甲继承一份,周乙的两个儿子继承一份。当然,遗产继承前必须先将周丙之妻的财产从遗产中分割出来。
案例:某归国华侨周丙,早年经商,颇有积蓄。生有一子周甲,一女周乙,二人都已成家另过。周甲有一女儿,周乙有两个儿子。周丙因身体较好一直与老伴单独生活,无需儿女的照顾。周乙因病去世,周丙因为经不住失去女儿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十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
周丙生前留有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老伴,蓁财产未作处理。周丙死后,周丙之妻子表示放弃蓁财产。周甲认为,母亲放弃继承,周乙出嫁且早已死亡,自己是惟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欲独吞遗产。周乙之夫则认为,周乙虽然已去世,但其两个独生子应代替母周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遗产应由周甲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三人平分。双方争诉至。问周乙的两个儿子能否取得对遗产的继承权,遗产是否应三人平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周乙的两个儿子应取得对周丙遗产的继承权。但其继承份额是周乙的应继份额,而不是与周甲三人平分,应是周甲继承一份,周乙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一份。理由如下: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周乙虽是出嫁女儿,也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割。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承包期间, 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可否继承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我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
第一顺序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
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见,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如其继承人有履行能力,可以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
有时互有继承权的人在同一事故死亡,谁先死,谁后死直接关系到继承人的利益。所以,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是该怎么确定的
[律师回复]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我国当代立法,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原因。被继承人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自然死亡。即自然人生命丧失且不可逆转地永久性终止。关于自然死亡的判断标准主要有心死亡和脑死亡两种,目前我国法律上关于自然死亡的判断标准是心死亡,即呼吸断绝、脉搏消失、心脏鼓动停止之时,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通常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二是宣告死亡。即法律意义上的生命终结。当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时(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其死亡的时间以判决书内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 但是,当两个互有继承权的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时,其死亡时间就变得难以确定,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继承人利益的问题。根据我国现有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果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8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承人同时死亡的继承关系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