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处罚中听证的过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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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过程是先申请,然后经过允许之后公开听证。当事人进行陈述或者申辩,互相辩论,最后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双方的最后意见,作为笔录之后签字盖章。听证的申请人在要求听证接到告知听证的通知,三个工作日以内必须要签署意见。
工商行政处罚中听证的过程是怎样的?

一、工商行政处罚听证的过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或者自接到告知听证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前款规定的邮寄送达,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间没有收到的,应当自实际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不公开举行。

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主持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5、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

6、听证进行顺序

(1)举行听证时,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理由、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3)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

(4)互相辩论;

(5)听证主持人按照第三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8、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写出听证报告并签名,连同听证笔录一并上报本机关负责人。

二、行政处罚听证手续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综上所述,听证通常都会公开举行,除非涉及到一些比较机密的情况,不用公开举行。如果当事人想要参加听证,必须要首先提出申请,经过法律的允许之后,三日之内给出书面或者口头上的答复。然后在听证时由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互相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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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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