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户口武汉买房可以吗?
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的话是可以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二)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三)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限购区域: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外地户口迁入本地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必须要结婚证,然后还要女方那的证明,男方的证明;再就是,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一)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二)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三)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四)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口迁入本地户口的话首先需要的是结婚证,然后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如果是要迁往边防的话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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