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之债是连带之债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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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共同之债不是连带之债,共同之债和连带之债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共同之债指好多人共同背负一个债务,虽然是数人共同偿还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应有部分,连带之债是是两个人以上的债务,而且对外有连带债权。
共同之债是连带之债吗?

一、共同之债是连带之债吗?

不是,共同之债与连带债务二者在效力上并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区别是:

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问给付可分不可分,当事人之间均为连带关系;

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3、对连带债务,由于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所以,就一债务人发生之事项,如履行、免除、抵销、混同、请求等,有绝对效力,而对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二、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

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共同之债是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共同享有同一债权或承担同一债务。债的标的为不可分的。

在共同债权中,一个请求权属于债权人全体,债权人中任何一人不能要求债务人向他单独履行,这是共同之债与连带债权的区别。但在共同债务中,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只能向全体债务人提出,各个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时,应全部给付,这与连带债务并无区别。

最后,共同之债是很多人共同背负的债务,但是债务是根据债务责任分配的,每个人都有应该偿还的债务。连带之债是指在债务人中每个人都有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在进行债务偿还的时候需要明确债务类型,明确债务人以及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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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是当事人之间特定的给付。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债务。不真正连带之债属于广义的请求权竞合中的一种,区别于狭义的请求权竞合。狭义的请求权竞合是同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同一法律后果享有数个请求权。如甲租乙房,不慎将房烧毁,乙既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对甲要求负违约责任,也可基于所有权要求甲负侵权责任。这两种请求权并存,乙可择一行使。不真正连带之债则是债务人就同一给付对数个债务人分别单独发生请求权,因一请求权的满足而使其它债务均归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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