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款抵押物有什么?
据法律规定,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其仅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则法院因考虑到债务人及其家属应有居住之处,从而会导致难以执行的问题,最终让债权得不到受偿。所以,当用房屋作抵押时,最好了解清楚其是不是仅有一套房屋,如果仅有一套房屋,应考虑用其他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债权。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
可以抵押的财严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民间借款抵押的流程是什么?
民间借贷到登记机构就可办理抵押。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在民间借贷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l)民间借贷主合同及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
《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民间借款只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而且能够进行民间诉讼抵押的相关物品,在上文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不同的物品代表着不同的价值,若是超过了欠款应该有的价值的可以重新进行抵押。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