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执行的仲裁法属于什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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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仲裁法属于民商事程序法。公民和企业法人或者组织在发生了合同纠纷和财产纠纷时,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但是向关于婚姻、监护和继承等方面的纠纷就不适用仲裁的方式,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我国执行的仲裁法属于什么法

一、我国执行的仲裁法属于什么法?

仲裁法属于民商事程序法。

目前我们国家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

(一)管辖权的取得不同。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通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二)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

诉讼案件的审判员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有法定理由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三)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四)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处分权,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得强迫。

(五)监督程序不同。

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即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裁决条件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不予执行条件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先由双方私下的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和诉讼都是可以纠纷的方式,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维护自己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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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国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的原则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人民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于我国是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成员国,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已加入该公约的9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当事人请求外国承认和执行我国或涉外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生效裁决副本; (二)业已送达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审判中有缺席判决情形的,还应提供缺席判决合法的有关法律文件; (三)上述文件的译本,译文须采用对方通行或认可的文字。外国收到当事人或我国人民的请求后,与我国订有司法协定或条约的,按协定或条约规定要件审查,与我国无条约关系的按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按该国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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