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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于被申请执行人是什么?
对于被申请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民事执行指的是判决生效后,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法院根据另一方的申请而强制其履行的行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人为申请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为被申请人(立案阶段),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后,被申请人就是被执行人,而法院自然是执行人。
二、民事执行事项中的有关对象
1、民事执行
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
2、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也可称为原告。申请人通常适用于某些州的特定案件中,如离婚以及其它家庭法案件。
3、被申请人
指申请人诉称侵害其合法权益或与其就民商事法律关系发生争执而由仲裁机关通知参与仲裁的人。
4、执行人
民事执行中并无执行人这个说法,只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
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
涉及到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事项认定,是需要严格根据法律上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申请的事项,也是需要根据执行情况来进行认定的, 如果不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那么法院是无法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