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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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的区别在于:1、产生的性质不同,出资不实是虚报资本,出资不足是缴纳的钱不够;2、目的不同,出资不实为了吸引他人入股,出资不足是为了获取股份;3、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
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的区别是什么?

一、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生本质不同

1、虚假出资: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

2、出资不足:出资不足的本质是股东未完全履行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因此公司要求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补足。

(二)目的不同

1、虚假出资: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

2、出资不足:为取得一定股份。

(三)行政责任不同

1、虚假出资: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出资不足: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则他应该承当两种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和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擅自撤资的法律责任

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

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的侵权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公司其他损失,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

有学者认为,抽逃出资行为侵犯的是公司财产权,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抽逃出资者向公司返还出资及其利息。公司设立协议或公司章程是发起人或股东之间的合同,发起人、股东具有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合同义务,抽逃出资影响了合同的适当履行,违反了合同义务,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依法享有请求违约行为人向公司返还出资及其利息的合同权利。

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抽逃出资行为非法减少了公司资产,削弱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如果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不能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出资不足与出资不实是不太一样的,虽然都是出现了资金出现错误的情况,但是二者的目的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出资不足的需要补足所签的金额。但是出资不实的情况,当事人会被按照一定的比例罚款,拒绝缴纳的还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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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补办结婚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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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关系的认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形成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尚未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认定为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形成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无论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要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即应认定为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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