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常住户口可以转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居民的常住户口是可以转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如果要将户口迁出原户籍所在地,应该向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迁出申请,但在此之前要先向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一位公民只能有一个常住户口。
居民的常住户口可以转吗

一、居民的常住户口可以转吗?

居民的常住户口可以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转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三、户口登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在我国,居民的户口一般都是随父亲或母亲入户的,但是办理好户口登记以后,并不意味着居民的户口永远不能变更,随着将来上大学,参加工作,结婚等各方面的事宜,户口都可以办理迁移变更。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居民的常住户口可以转吗
一键咨询
  • 148****1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7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材料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条件
1:需满足如下其中一个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缴纳社保满7年3: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4.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省级以上)5: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6: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
10w+浏览
你好,是这样的,我一同学他是在上海工作,然后有居住证,请问大家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律师回复] (十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十六)按照办法第十一条办理“迁入户口”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十七)办法第十二条所称“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是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以上是对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不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常住户口是本地户口吗
常住户口就是本地户口,也就是在本地拥有户籍的人口。与之对应是流动人口或者外来人口。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10w+浏览
现今我国有几线城市之分,像北上广这类一线城市就备受人们的欢迎,甚至有很多人想在此长期居住,例如上海。那么他们就需要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与其相关的政策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0348)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7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示。
(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准予审批的,可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三)法律效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审批对象居转户申报者

五、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前述第
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前述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前述第4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

六、审批数量
根据市政府的规定执行。
建工厂和居民的住宅多少距离算正常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对一般工厂距离居民的距离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而对一些特殊的工厂有要求。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环保部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第338条: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但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如果工厂噪声太大,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扩展资料: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机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5.设置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顾此失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城市常住居民买房带户口本吗
居民在买房子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好本人的户口本的,无论户籍所在地在哪里,买房子的时候,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如果贷款买房,还需要向银行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流水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有效材料。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居住证转户口条件是什么?
居住周转户口时必须持有本市的居住证满7年,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已满7年,在工作过程中还需要取得本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w+浏览
你好律师!我是莆田市秀屿区的常住居民!我在一家民办家具厂上班!上班时不小心手被机器绞伤!工伤鉴定为十级!老板帮我办了工伤保险!我该得到的赔偿款应为多么!什么样定赔!
[律师回复] 属于工伤rnrn工伤保险条例rn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n(四)患职业病的;r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n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n(一)工伤认定申请表;rn(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rn(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n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n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n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rn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n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计划生育 > 户口 > 居民的常住户口可以转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