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九袭警罪这条修正了什么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妨害公务罪”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所指的“第一款”,内容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也就是说,“袭警”会比袭击其他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加重处罚!但这绝不是说,“袭警”最多只判三年,对于故意伤害正在执勤的警察,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了。
二、袭警罪名的增加对警察的权益有哪些保障?
1、保障警察人身安全的需要
警察的工作,跟坏人打交道的概率远高于我们普通人。所以,他们更容易受到坏人的攻击。前不久媒体报道,一名老交警执勤时,遭遇5个打算实施抢劫的犯罪嫌疑人,5人残忍将其杀害。
有调查显示,基层一线民警更容易遭遇阻碍执法和袭警。尤其是派出所民警、交警、治安警和刑警,面临的危险最大。很多派出所甚至找不出一个没遭过骂、挨过打的民警。作为一种高危职业,警察的人身安全理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特点。
2、是维护警察合法权益的需要
我国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200年的发展,社会矛盾也就集中在这一时期爆发。在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冲突时,警察往往处于最前沿,也就最容易受到攻击。一个警察告诉记者,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受到攻击,大都会往肚子里“咽”。
当下的社会坏境,警察似乎是赶上了一个“最坏的时代”。一方面,公众“仇警”心态滋生、舆论“丑警”言论多发;另一方面,警察工作辛苦,待遇低,职业尊荣感降低。警民关系的恶化如果继续下去,袭警事件增多,警察保护力下降,最终威胁的还是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家可能对于一些警察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也非常痛恨,但这会有党纪国法去约束惩罚。警察执法权,必须有法律武器和社会理解来撑腰。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需求。
3、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
不同于记者、医生、教师等其他职业,警察是一种特殊的执法身份,是社会的守护者、捍卫者。如果法律不能给予他们足够的保护,暴力抗法不能被视为一般违法行为,就会使一些人产生“不在乎”的心理。
试想,如果袭警都不需要付出太高的代价,警察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挑战,不法分子很危险。凸显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就是加大法律的威慑。否则,“社会长治久安”就只能是纸上谈兵。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身份。
4、维护国家权威的需要
警察也不同于工商、税务等其他的公职人员。警察是国家执法的主体,作为和平时期的一支武装力量,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是代表国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但因为过去惩处力度有限,一些犯罪分子在警察亮明执法身份后,甚至敢叫嚣“打的就是警察”,使民警执法权威荡然无存。
有媒体分析,近年来抗法袭警案件,已经从单纯逃避或对抗执法处罚,演变为直接针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有目标、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袭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威胁,社会秩序遭到破坏,国家权威形象也遭到挑战。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说过,“如果连法律都无法保障警察行使国家权力时的基本安全,警察也无法对社会负责。”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要求。
现在我国对妨害公务罪名中增加了一项单独的罪名,叫做袭警罪名袭警罪名它是针对特定的特殊对象,也就是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如果是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被不法分子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来妨碍办案,或者是使用其他的管制刀具或者交通工具来对人民警察进行撞击等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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