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没写工作地址有效吗?
无效的,由于工作地址属于《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应当具备的条款,所以对工作地址约定不清的,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员工的工作地址,该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使用欺诈手段,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时,该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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