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缴纳税款罪司法解释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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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为人故意违反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记账凭证,向税务机关虚假申报应缴纳税款金额,情节严重的,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犯该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逃避缴纳税款罪司法解释有什么?

一、逃避缴纳税款罪司法解释有什么?

逃避缴纳税款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逃避缴纳税款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 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 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 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首先本罪的客体,即侵犯的对象要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其次欠税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欠税的行为是该罪成立的前提。当事人要有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了税收法规,未缴应纳的税款,或转走和隐藏了财产的。最后最重要的是,涉及欠缴的税款要大于10000万元,才能构成逃避欠缴税款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纳税金额,可以认定为逃避缴纳税款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客体侵犯的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存在欠税行为是该罪成立的前提条件,当事人违反了税收的法律规定,没有及时的缴纳税款。欠税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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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所征收的房产税应该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的改善、社区设施的改进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等。这样有利于房产税的征收,防止逃避税收的现象,同时,也能通过税收来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

三、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明显具有投机性色彩,故而可以提高房产税的税率。这样,能有效避免房产投机。

四、将该税种划归为地方税种。一方面比较符合历史习惯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激发地方政府配合政府进行房价控制,有利于房价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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