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下一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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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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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设立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就是到相关部门去办理营业执照了。办理营业许可证之后公司的负责人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报到手续以及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对公账户。至此,一个新的公司就正式成立了。
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下一步怎么办?

一、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下一步怎么办

公司设立登记许可审核通过之后就是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就到国地税窗口办理税务报到和选择一个银行开设基本对公账户。不同银行办理时间和收费不同。公司设立登记审核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由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设立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就要办理营业执照了、并且到税务大厅办理税务手续,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的对公账户,至此新公司的成立流程到此结束,当事人应该注意税务报到手续应该在 营业执照下发的30天内办理,否则公司是无法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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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下一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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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设立登记审核需要几天的这个问题无法准确回答,因为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需要审核的证件很多,注册公司的流程也比较繁琐,第1步是要先对企业进行核名,核名的时间大概是1~3天,向工商局提交了相关材料后,领营业执照的时间并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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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设立登记的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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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准步骤是怎么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另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共一个工作日可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
1.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人是公司的全体股东。具体办理申请设立事宜,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
2.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因此,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责任人,负责办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出资到位的证明,也是办理公司设立申请程序的必要条件;
4.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为了加强监管,确保公司注册资本充实,《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股东首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另外,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提交: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申请设立特殊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1.设立须经行政许可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设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在获得行政许可批准决定后没有及时办理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原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原批准文件的效力再进行确认,或者另行报批。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取得行政许可的资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因此,行政许可批准决定文件的效力也存在一定的时效性。督促相关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既保证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对人保持相应的资质,也避免了行政许可资源的浪费。相关责任人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有关行政许可的批准决定文件。
2.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涉及到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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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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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公司设立登记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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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怎样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地役权怎样设立登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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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步骤分为哪几步
1、申请者递交材料;2、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3、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4、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5、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6、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7、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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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怎么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地役权怎么设立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31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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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
[律师回复]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6、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7、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海口市:个体工商户通过海南登记,设立登记自动审核通过,不办理税务登记可以申请注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并没有强制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需要营业执照注销的手续,所以,按照一般情况,应该是先注销营业执照。
一、办理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提交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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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名称预先核准号怎么填?
通知书的右上角就是名称的预先核准文号然后将那个文号填写到所有的申请书当中就可以。然后向登记机关要提交这个申请书,他只需要提交和本次申请有关的一些内容如果是无关的内容,不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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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地役权能怎么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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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要如何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一、新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二、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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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的步骤分为那几步
1、申请者递交材料;2、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3、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4、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5、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6、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7、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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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准流程是该怎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另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共一个工作日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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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准流程是要怎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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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准程序是怎么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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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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