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下一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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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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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设立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就是到相关部门去办理营业执照了。办理营业许可证之后公司的负责人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报到手续以及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对公账户。至此,一个新的公司就正式成立了。
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下一步怎么办?

一、设立登记审核通过后下一步怎么办

公司设立登记许可审核通过之后就是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就到国地税窗口办理税务报到和选择一个银行开设基本对公账户。不同银行办理时间和收费不同。公司设立登记审核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由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登记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设立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就要办理营业执照了、并且到税务大厅办理税务手续,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的对公账户,至此新公司的成立流程到此结束,当事人应该注意税务报到手续应该在 营业执照下发的30天内办理,否则公司是无法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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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设立方式;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申请副本数量;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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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设立登记的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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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准步骤是怎么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另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共一个工作日可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
1.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人是公司的全体股东。具体办理申请设立事宜,由全体股东共同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
2.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因此,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责任人,负责办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出资到位的证明,也是办理公司设立申请程序的必要条件;
4.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为了加强监管,确保公司注册资本充实,《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股东首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另外,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提交: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申请设立特殊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
1.设立须经行政许可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设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在获得行政许可批准决定后没有及时办理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原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原批准文件的效力再进行确认,或者另行报批。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取得行政许可的资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因此,行政许可批准决定文件的效力也存在一定的时效性。督促相关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既保证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对人保持相应的资质,也避免了行政许可资源的浪费。相关责任人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有关行政许可的批准决定文件。
2.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涉及到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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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设立登记审核几天
对于公司设立登记审核需要几天的这个问题无法准确回答,因为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需要审核的证件很多,注册公司的流程也比较繁琐,第1步是要先对企业进行核名,核名的时间大概是1~3天,向工商局提交了相关材料后,领营业执照的时间并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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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设立登记的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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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公司设立登记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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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怎样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地役权怎样设立登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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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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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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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地役权要如何设立登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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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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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公司设立登记
一、新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二、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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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的名称预先核准号怎么填?
通知书的右上角就是名称的预先核准文号然后将那个文号填写到所有的申请书当中就可以。然后向登记机关要提交这个申请书,他只需要提交和本次申请有关的一些内容如果是无关的内容,不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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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名称核准流程是该怎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另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共一个工作日可完成
公司名称核准流程是要怎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另刻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共一个工作日可完成
公司名称核准程序是怎么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名称核准的流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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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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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步骤分为哪几步
1、申请者递交材料;2、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3、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4、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5、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6、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7、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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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公司名称核准流程是怎么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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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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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设立登记需要的相关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署)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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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准流程是如何样的,设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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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签署或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公司章程(两人及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
或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决议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文件(许可证)
13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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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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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住所证明
8、《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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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多少,设立登记步骤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程序
第一阶段,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但名称中不可使用“公司”、“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核申请表(现设有这种表格);
(2)委托书(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合伙人身份证明。
第二阶段,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
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j.合伙的经营期限;
k.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办理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手续;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凭《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领取《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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