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缴出资额到期后怎么办?
注册公司认缴后,如果到期未完成当时约定的认缴数额,会造成的后果:
1、如果股东不能缴纳,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于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
“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所承担实缴义务,最终还是应当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只是删除了实收资本在时间上的强制规定,使其有所缓解。但并未解除股东本身的义务和责任。
注册资金认缴期限到期后不能缴齐,四种方法轻松搞定:
1、如果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可以直接注销或者转让。
2、可以通过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这个方法应该是最省钱省事的,但是它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行。
3、找人帮忙垫资,把注册资金实缴了。现在市场上垫资的价格也不贵,手续费大概也就千分之一。
4、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由其他股东代缴或者转让股份。没钱只能贱卖股份!
5、去工商局办理减资变更。既然大家都交不出钱,那就缩小注册资金。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1、认缴时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伙伴对公司诚信和实力产生怀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力、经营规模和创业规划来确定认缴期限,树立诚信意识。
2、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企业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在交易过程中,“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的承诺,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写进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不花钱也能办公司“认缴制”也是有额度的,“零元”肯定不能注册,而且,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要维持基本运营,还需要场地、设备、员工等,不花钱也能办公司是不可能的。
因此如果是这个注册公司已经认缴了,那么就必须要在出资额到期的期限之内,把这个出资额缴纳清楚,否则当有人来进行债权的讨钥匙,这个没有完成,出资额缴纳的,股东就会承担相应的清偿与赔偿责任,除非这个公司他已经不想再继续经营,那么可以将这个公司直接注销,或者是把这个公司转让给其他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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