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强制措施后一年仍未移送起诉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解除强制措施后一年仍未移送起诉的处理方式是:此时是要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的。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被取保候审人没有收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有权要求办案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以解除个人是否继续接受强制措施的不确定状态。
解除强制措施后一年仍未移送起诉如何处理?

发生这种情况后,被取保候审人可以要求办案机关根据规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如果办案机关长期不予处理,可以自行或者委托辩护律师申诉或者控告。

1.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法律规定不得超过1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因此,从法理上讲,取保候审满12个月后,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如果办案机关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即获得人身自由。

2.取保候审期满后,办案机关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需要,对于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确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决定取保候审,但是不得未经依法变更就转为取保候审,不能中止对案件的侦查。

依照上述批复,监视居住期满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以此类推,取保候审期满后,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从法理上讲,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罪行比较重大,社会危险性比较大,办案机关可以在取保候审期间取消取保候审,或者在期满后申请逮捕或者予以逮捕,但这种情况实践中发生的概率很低。

3.从有关规定来看,取保候审的取消,即使期满,仍需要决定机关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依照上述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后,办案机关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

(图注:关于取保候审如何解除,具体规定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

4.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被取保候审人没有收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有权要求办案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以解除个人是否继续接受强制措施的不确定状态。

根据上述引用的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在期满前要求十五日内通知决定机关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再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去执行机关(通常为辖区派出所)询问有无通知决定机关;如没有通知,可督促通知;如已通知,可以联系决定机关,要求尽快作出相应决定。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的规定中,如果是取保候审期满后,案件并未移送检察院,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督促办案机关作出有关决定,以解决自身是否仍处于刑事诉讼及是否仍受强制措施的不确定状态。也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申诉或者控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解除强制措施后一年仍未移送起诉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合理吗?
是合理的行为。我国的法律中对于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内容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要保证案件的审查和起诉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就是合理的行为,并且滞留措施是有一定时间期限的,不能一直对将罪犯滞留。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结束后多长时间移送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强制措施结束后多长时间移送起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不是说强制措施结后多久移送,而是侦查终结时需要移送。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始终处于强制措施下,并没有结束。强制措施包括: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该强制措施一直到持续到审判结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0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案件移送后行政强制措施如何解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案件移送后行政强制措施如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行政类
强制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 (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第一审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4、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 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此外使用保证金与保证人选择方面律师建议尽量使用保证金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我的朋友因为参与聚众赌博被拘留,在之前的一系列处理后,我的朋友被告知可能会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有区别吗?执行阶段有哪些强制措施?
[律师回复] 执行阶段有的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支付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支付迟延履行金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支付迟延履行金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移送管辖诉讼保全措施应该怎么处理
移送管辖之后作出移送管辖决定的人民法院就应该解除保全措施,因为既然是移送管辖的,说明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在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就无权对财产进行查封。即便要申请重新采取保全措施,也应该向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 1、主体不同: 1、行政主体或人民 2、公安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1、强制手段2、刑事处罚 3、内容不同:1、 (1)对人身的强制 (2)对财产的强制2、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对象不同:1、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依据不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法律后果不同:1、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最终被宣告为无罪,则不应被视为有前科 7、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刑事复核、刑事补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移送审查起诉后的刑事强制措施时间是多久
移送审查起诉以后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间正常情况下是一个月,但大多数的情况下,审查起诉的时间可能都会超过一个月,按照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也确实可以在一个月的基础上延长半个月。在此期间,检察院应当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 1、主体不同: 1、行政主体或人民 2、公安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1、强制手段2、刑事处罚 3、内容不同:1、 (1)对人身的强制 (2)对财产的强制2、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对象不同:1、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依据不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法律后果不同:1、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最终被宣告为无罪,则不应被视为有前科 7、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刑事复核、刑事补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我国管辖移送裁定未送达被告能移送吗?
在我国管辖移送裁定未送达被告暂时不能移送,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因此管辖移送裁定未送达之前被告是暂时不能移送的,签收时的回执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措施的不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 1、主体不同: 1、行政主体或人民 2、公安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1、强制手段2、刑事处罚 3、内容不同:1、 (1)对人身的强制 (2)对财产的强制2、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对象不同:1、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依据不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法律后果不同:1、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最终被宣告为无罪,则不应被视为有前科 7、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刑事复核、刑事补偿。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0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事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措施的折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已决犯采用的,即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或具有自我危害性,或虽对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有危害性,但其主观没有恶性,或基于紧急情势,而对其财物施以强制的财物或权益的所有人、使用人等相对人,总之,不是对有犯罪嫌疑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 1、主体不同: 1、行政主体或人民 2、公安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1、强制手段2、刑事处罚 3、内容不同:1、 (1)对人身的强制 (2)对财产的强制2、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对象不同:1、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5、依据不同: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法律后果不同:1、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2、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人,如果最终被宣告为无罪,则不应被视为有前科 7、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刑事复核、刑事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解除强制措施后一年仍未移送起诉如何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