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空白是否能够签订?
劳动合同空白是不能够签订,《劳动合同法》在第10条、第16条、第17条中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厂方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事后又没有将填了具体内容的合同确认一份,应视为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应当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自行填补内容的且不让劳动者确认,不交给劳动者一份。这种情形严重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如何确定?
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事先印好的,只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薪水等条款上空白,通常情况下,这些项目是劳动者最关心的,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再填写上去。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先要求劳动在不完整的劳动合同上签名,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将空白之处填写完整。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肯定是需要将劳动合同的内容仔细的阅读,然后才能够签订。如果劳动合同内容本身是属于空白项的话,是千万不能够签订的,否则日后容易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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