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写上监护人的名字和被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就行。我国法律并无单方面监护人这个法律概念,实际操作中的单方面监护人其实就是要了解该孩子的父母是否离异,如果已经离异,那监护人就是填写实质的抚养人即可。
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
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这是规定的。如果父母不在或者精神有问题,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是: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格式
1、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民法典》第二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所以如果是需要去填写监护人的证明书,就直接写上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姓名,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行,一般我国的未成年的监护人是他的父母,双方就算是他的父母离异,那么监护人依然是双方不存在单方面的监护人。只是说如果他的确父母中有一方已经死亡,这时候才有可能是单个的监护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