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库存会算在金额里面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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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销售假药罪库存会算在金额里面,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销售假药罪的涉案金额认定,是包括已出售和未出售的总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销售假药罪库存会算在金额里面吗?

一、 销售假药罪库存会算在金额里面吗?

销售假药罪库存会算在金额里面,销售假药罪的数额认定,并不只是以出售假冒的数额进行计算的,还应该将未出售的假药数额进行计算,这样才是销售假药最终的数额。《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二、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

(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销售”。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对于销售假药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侵犯社会公共安全利益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对于假药的涉案金额大小所认定可以基于上述规定来执行,另外还要考虑到是否造成了恶劣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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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标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三、《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补充:如果用做药品名称的商标所有权不属于企业自己,那么该企业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则应当由被侵权人提起索赔,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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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一般来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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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注同证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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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许可使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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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7)商品质量要求和质量监督办法;

8)商标标示的印制或供应方式及要求;

9)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

10)违约责任;(11)合同生效时间;(12)对方签字盖章。二、合同终止库存商品还能否销售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商标使用权许可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定的使用费作为对价的行为。商标许可使用后,商标权人并不丧失商标权,被许可人仅取得商标使用权。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期限届满后,被许可人销售库存产品而引起的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后,对许可期限内生产的库存产品如何处理,尤其是被许可人能否继续销售库存产品,引起了很大的争论。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许可人无权销售库存产品,这种销售行为同样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是权利人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在商标许可合同期限届满后,被许可人对库存产品的销售行为必将侵犯商标权人享有商标权,因此,库存产品不能销售。另一种意见认为,被许可人有权销售库存产品,这种销售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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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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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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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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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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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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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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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想了解车的库存时间,自己打开汽车发动机盖,检查汽车的车辆型号、出厂日期,就大致知道车辆存放的时间;除此之外,车辆的生产证明资料也有车辆的出厂日期。
三、存车能否入手
1、肌肤是否顺滑如一:
大部分新车都露天停,所以新车也看起来也像“旧车”一样。因此,看车务必将车洗净,检查车漆是否有褪色迹象,或者漆面是否均匀;还要检查车身覆盖件有没有出现划痕和凹槽,因为车辆经常被移动,很容易被刮蹭到。
2、电瓶出现亏电状况了吗?
在不启动发动机的前提下,按喇叭,开远光灯、收音机等比较耗电的设备,看能否正常工作;另外,启动车时,看仪表盘上的电瓶自检灯等是否为绿色,否则电瓶有可能出现亏电状况。
3、橡胶制品的老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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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车辆油液时,不仅要看存量,还要留意此时车内油液是否变质。让维修师傅检查机油、刹车油这两个重要项目油液是否变质,如果有,及时要求更换。
5、底盘检查很关键
只要留意避震器是否出现渗油,排气管口外是否出现严重锈迹;另外,要将车底盘升起来,检查底部是否出现刮蹭,因为有些试驾车可能因为操作过猛,而受到损伤。
6、综合试驾体验
在试驾过程中,留意发动机噪音、怠速是否正常,变速箱在换挡过程中是否顺畅,或者有没有出现换挡生涩现象。在过减速带时,车内装饰、车身等部件是否发出异响;同时,留意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说实话,买库存车有风险,但价格方面也有吸引力。如果我们在正规的4店购车,还是会比较放心的。因此,当我们购入一辆库存车(如果库存时间有一年以上),最好将车直接进入首保,必要时,将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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