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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同一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三、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四、治安管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管理措施的特殊强制性:强制戒毒、强制收容教育、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强制约束、查封、冻结、扣押财物。
2、管理主体的武装性,管理很大程度上会采取武装行为。
3、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管理活动中的范围很广,且不同类型的群体和环境都存在很大的复杂性。
4、管理活动的社会性,管理活动都是针对社会上的人或物类群体。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在一起违法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不只有一个,只要实施违法行为的目的是相同的,就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比如在偷盗他人钱财的过程中,有人负责偷钱,有人负责盯梢,公安机关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盯梢的人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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