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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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是,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相关财产,相关单位是必须要依法配合的,不过,经查明被冻结的财产跟案件无关的,公安机关需要在三天内依法解除冻结。
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二、刑事案件中冻结嫌疑人财产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2、冻结股权、保单权益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冻结上市公司股权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刑事案件冻结嫌疑人财产的期限怎么确定?

1、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2、冻结股权、保单权益或者投资权益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总的来说,公检法机关也没有权利随便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是需要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的,一般情况下,冻结的财产都跟案件相关,比如在经济金融犯罪中,如果嫌疑人涉嫌转移赃款,办案机关就可能依法冻结嫌疑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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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无效,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现状及争议
在此,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关于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业内没有争议,即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但是,对于确认合同无效后法律后果,涉及到财产请求权的问题业内存在极大的争议,正因为如此,2008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没有对合同无效后涉及的财产请求权作出相应的规定;2010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于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最终因争议过大,无果而终!!!
文: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但,该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关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就列出了三种方案:
方案
一、合同无效,当事人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但自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当事人一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方案
二、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方案
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合同尚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合同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另一方当事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前款之外其他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但自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可以说,这三种方案就是当前业内关于合同无效后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三种不同观点,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涉及到具体的案子全凭法官的主观理解,因此造成大量的同案不同判。
二、合同无效,对于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该条款规定,合同无效后发生三种法律后果:
其一是返还取得的财产责任,比如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则一方返还购房款,另一方返还房屋;
其二是不能返还情形下的折价补偿,比如建设工程违法分包合同中,实际施工人的履行行为己固化于建设工程中,无法予以返还,参照双方约定的工程款予以结算。
其三是过错损失赔偿责任,该责任可能与上述两种法律后果结合使用,也可能单独适用。
笔者认为,合同无效后,对于当事人主张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应根据上述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综合判断:
文: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合同无效后需要返还财产的,这类合同纠纷主要指向具有具体标的物的合同纠纷,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相关标的物需要依法返还,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当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买受人则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卖方则有权请求使系争房屋回复登记至自己名下,也只有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才知道需要返还财产,而且返还财产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之一。因此,在确认合同无效的同时要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文: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相关案例支持:
案号:(2011)民监字第809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涉案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对于诉讼时效问题,只有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而本案中,陈添、陈子建和黄英笑起诉的主要请求是确认《协议书》无效以及返还房屋,该请求并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因此,陈亚康、刘胡宇清关于起诉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理由亦不能成立。

点评:从最高院该份判决可以看出,对于主张财产返还的案件,合同无效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文: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合同无效后,折价补偿应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合同无效后,需要折价补偿的,这类案件往往指向建设工程类合同,比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笔者认为这类合同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这类往往是当事人主张债权请求权,而且在合同没有被确定无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尤其是建设工程类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往往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其权利实现的期限均有明确、合理的预期,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作为主张工程款请求权的一方,在相对方未按约履行约定的义务情况下,就应知道权利被侵害,而合同是否被确认无效,均不影响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因此,笔者认为,这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主张财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而不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文: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相关案例支持:
案号:(2016)最高法民申2090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裁判要旨:本案中,中建六局一公司将涉案工程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郭立新,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中建六局一公司与郭立新签订的施工协议无效。至于郭立新本案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本案中,涉案工程于2007年6月6日竣工验收合格,中建六局一公司欠付工程款,郭立新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在中建六局一公司诉富亿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中建六局一公司主张的工程款、利息、工程延误交工增加费用,包含郭立新施工部分工程的价款、利息及损失,中建六局一公司认可郭立新参与了该案诉讼,郭立新参与诉讼表明了其主张涉案工程价款的意思表示。而且,中建六局一公司在该案上诉中关于其与郭立新不存在分包关系,没有债权债务关系,郭立新无权向其主张工程款的表述,表明中建六局一公司已经知道郭立新主张涉案工程价款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郭立新向中建六局一公司提出债权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点评:从最高人民法院在该份判决判决书的主文阐述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无效后,债权请求权的案件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只是该案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而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而已。因此,对于本人代理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合同无效,对方主张设计费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然而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至原告起诉之日已近10年的时间,当然已过诉讼时效。
文: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3、合同无效后,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
合同无效后,若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且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的,过错方应基于缔约过失行为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所赔偿的损失限于信赖利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此,只有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过错方才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也只有在此时,作为相对方才知道相应的权利被侵害,享有的主张损失赔偿权利。因此,基于无效合同要求损失赔偿,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文:吴取彬 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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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该判决非常明确的表示,对于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问题,其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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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要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现在我们几兄弟发生了纠纷。想要问一下财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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