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冻结期限是多久
关于冻结执行标的物的有效时长,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两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冻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针对动产类财产的查封和扣押,其期限也同样不能超出两年的范围;而在查封不动产物权以及冻结其他类型财产权利的过程中,其有效期最长是三年。若申请执行人提出延长冻结期限的请求,则人民法院应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之前,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且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二、股权冻结期限是多长时间
如前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持有之银行存款实施冻结措施的有效期限不可延长至一年以上;
而对于动产和非不动产性质的其他财产形式,其查封或扣押的期限亦限定为不得超出两年。
至于涉及不动产权益的查封以及其他所有财产权利冻结事项,其法定期限则必须严格遵从三年的限制。
然而,若申请执行人提出续期要求并且理由充足,人民法院在对相关资产实施查封、扣押及冻结处理期间到期前,需依照法律程序实施续行的查封、扣押、冻结流程,且续行的期限不得超出上述法定期限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