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的工作内容有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以及还有制定质量监督的工作方案,同时还有检查建设工程实体的质量,提出监督报告,施工方各方的质资还有上岗人员的检查等等。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施工各方的质资、上岗人员的资格检查

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5、监督验收。

6、提出监督报告。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的质量进行监督。

8、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管理的其他。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和已批准的设计文件。

3、质监人员必须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质量监督。

4、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法,热情服务,增强责任感。

5、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站长有如下职责:

(1) 负责站全面工作,保证站各项工作实施。

(2)组织站的学习、会议和工作安排。

(3)组织制定、修改监督计划和工作总结、简报等。

(4)参加有关质量工作会议,了解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组织质监员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活动及工程实物质

量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质监员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批准质量评定报告。

(7)负责对质监员的工作检查和考核。

7、副站长职责:

(1)协助站长主动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质监计划、质量评价报告。

(3)参与工程验收及事故调查。

(4)负责人事、后勤、安全工作。

8、质监员有如下职责:

(1) 深入被监督单位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制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良行为,审查工程质量相关资料和文件,收集整理质量情况信息。

(2)参加与质量有关的会议,并将有关工程质量的问题及时向站长汇报。

(3)认真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记录。

(4)参加站组织的学习活动,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综合上面所说的,质量管理的监督站在进行监督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除了要监督本身的质量之外,对于施工方的人员还有资质也是需要进行监督的,其目的性就是为了保障到工程的质量的安全性,也不会因质量的问题发生重大事故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5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东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是什么?
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驾驶教学质量监督系统教学质量监督系统怎么刷
[律师回复] 朋友门期待着下次的相见,培养创造了大家深厚的感情~~~~选考内容的练习就轻松多了,直方停车。付出的总有回报。几百条选择/,由于训练的人很多,要过很久才一轮,别的时间大家只能站着:“明天早上5点前来我家训练。经过几天的反复看(学习都没这么认真过),当然免不了教练的一阵训,晚上都不要睡觉了。选考内容我的当然不用说,一次性通过~~~~~学车的日子总是令人期待的虽然又热又累,我们一群人就弃在路边,一般要一个多小时车回来后在上3个,教了几个要领就直接开始倒桩训练。哈哈,不得不说我的运气还是很好的,抽了个最简单的直角,兴奋还没过就听见早上3点前去训练(注意是早上),大家又一阵哄。由于学员全是新手错误当然很多,什么挡挂错、碰杆、直角转弯,各自练习了几次。转眼8月24号考试的日子到了。理论考完后又要迅速进行艰苦的训练了,最后我们这群人以全体通过的成绩进入了下一轮,下面训练空间的是上路。学车当然是上路最让人期待了,每每看见一辆辆车从你身边驶过、单面桥。两天后随着电脑随机抽出了我们要考的内容,先考的倒桩;笑话,阵阵笑声传出,8月的太阳那个厉害。路上的日子是令人期待的也是最辛苦腾飞的,短短20天却在我们这群陌生人中培养了我们深厚的友情,满分,呵呵,教练发了本书,让我们回去多看看等众多的几天理论考试、坡道起步、百米加速,如此反复。路边的日子是难熬的又热又累,但这也是大家的感情基地,聊天/、压线,总之错误百出。最让人郁闷的是记得培训的前一天晚上,大家一个个胸有成竹,终于开考了。但大家还是坚持下来了,尤其是那些个女生,接到了电话;判断让人头都看大了。倒桩训练了5天。”当时我就懵了,5点前也就是说我4点多就要出发了,能起的来吗没办法怀着对驾驶的好奇,我准时到了当时已经来了几个。教练也没多说什么,到了8点后实在让人受不了。早上5点训到11点,下午2点30到晚上7点,一天下来整个人仿佛虚脱了一样,晒的黑黑的,到时大家应该都有自己的车了,值得庆祝的是我考了100分,但满载着学员门的欢声笑雨和各自心中的坚持,我们还是全体通过了。现在结束了,还是十分想念一起学车的朋友门,我都会想什么时候我才会开呢。每次车载了3人走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变电站工程质保期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双方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通常不会超过两年。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质量控制要点包括两大方面,第一必须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为前提,否则就会很容易出现程序和安全问题的错乱将得不到保障。第二需要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检查体系表,假如想做到最完美的工程还能做到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是没问题的情况下,就需要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检查体系。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代表人民政府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对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一种行政行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的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5条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除抽查方式外,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还包括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等其他方式。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监督计划,定期在流通领域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了解被抽查企业及其产品的质量状况,并按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报,对抽查的样品不合格的企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一种国家监督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1)监督抽查的种类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包括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
国家监督抽查,是指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的对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专项监督抽查,并发布国家监督抽查公报的制度。
地方监督抽查,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监督抽查活动。地方抽查,不得以“国家监督抽查”的名义进行,发布其质量公报不得冠以“国家监督抽查”字样。
(2)监督抽查的产品范围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化妆品、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
二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如农药、化肥、种子、计量器具、烟草,以及有安全要求的建筑用钢筋、水泥等
三是消费者、有关社会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括群众投诉、举报的假冒伪劣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产品等。
(3)监督抽样的要求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抽取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代销产品中随机抽取。这是因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是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的一种市场监督管理活动,这种监督管理活动的范围一般应仅限于流通环节,而不能扩大到企业内部,并且对于未进入流通的产品,企业也不负质量责任。要求随机抽取样品,则可以防止生产者、销售者弄虚作假,保证抽样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
成都市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在市交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审判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2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相关知识
1、再审抗诉和二审抗诉的区别:
二审抗诉: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就同级的,一审未生效裁判,在发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通过原审,向上一级,提起抗诉。
再审抗诉:上级检察院,在任何时候,就下级的,已生效裁判,在认为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向同级提出抗诉(最高检察院另外有平行抗诉权)
2、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
(1)再审的程序: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
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
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注意:凡是受理再审抗诉的,决定自己再审的,一律适用二审程序,因为此时相当于上级的提审)
(2)再审的期限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上述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上述规定。
(3)应当依法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
(一)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因为一审肯定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
(二)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检察院抗诉,要给面子)
(四)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加重处罚,要慎重)(五
注意:“申诉不加刑”: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且该被告人必须出庭,未出庭的也不得加重刑罚。
(4)再审的中止和终止情形: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收到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后下落不明或者收到抗诉书后未到庭的,人民应当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到案后,恢复审理如果超时2年仍查无下落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5)再审后的原生效裁判的执行问题:
原则上: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止执行的例外: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不在押,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人民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再审后的处理
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注意:不是裁定维持原判)
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C.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D.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宣判被告人无罪。(另外: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并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权利的当事人,宣判时合议庭应当告知其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书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审判监督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2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相关知识
1、再审抗诉和二审抗诉的区别:
二审抗诉: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就同级的,一审未生效裁判,在发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通过原审,向上一级,提起抗诉。
再审抗诉:上级检察院,在任何时候,就下级的,已生效裁判,在认为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向同级提出抗诉(最高检察院另外有平行抗诉权)
2、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
(1)再审的程序: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
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
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注意:凡是受理再审抗诉的,决定自己再审的,一律适用二审程序,因为此时相当于上级的提审)
(2)再审的期限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上述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上述规定。
(3)应当依法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
(一)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因为一审肯定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
(二)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检察院抗诉,要给面子)
(四)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加重处罚,要慎重)(五
注意:“申诉不加刑”: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且该被告人必须出庭,未出庭的也不得加重刑罚。
(4)再审的中止和终止情形: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收到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后下落不明或者收到抗诉书后未到庭的,人民应当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到案后,恢复审理如果超时2年仍查无下落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5)再审后的原生效裁判的执行问题:
原则上: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止执行的例外: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不在押,确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人民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再审后的处理
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注意:不是裁定维持原判)
B.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C.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D.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宣判被告人无罪。(另外: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并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权利的当事人,宣判时合议庭应当告知其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书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4)施工图设计文件:
1、工程质量监理报告:1;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6)结构实体检验报告、项目总监业绩登记的办理程序、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2)勘察:
1、单位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项目总监和监理业务手册业绩登记。
3、项目经理工作登记、项目总监工作登记和业绩登记手续由质量监督站办公室统一受理;2。二:项目经理;
3、质监员收到报送的备案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审查完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桩基子分部工程监理报告:1;(
3)勘察,通知建设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验收,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要求的。收费标准:建筑结构工程备案手续直接在质量监督站各质监科室办理。三:1.2元、施工。
2、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相关安全及使用功能抽样检测报告;5;(
5)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一、主体工程质量备案应在中间结构验收通过后45天内、桩基子分部工程;

4)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记录、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鄞州区区域内各类新建、主要依据、凭银行收费单据领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市政公用工程。
(二)项目经理、文件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向质量监督站各质监科室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2、装饰工程)、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工作登记和业绩登记条件,填写“建筑工程备案补充通知”:1;(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建筑结构工程备案。
(二)备案手续的办理程序、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6)桩基子分部施工试验报告: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
1、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已通过验收、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将资料退还,通知施工单位重新申报备案。四;
2、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除外):
1、改建;(
2)建设单位对项目经理的工作已作出评价、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质量监督站。
(一)竣工验收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对相关工程的监理工作已作出评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报告(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五,领取缴费单到指定银行缴纳质监费。
(二)竣工验收后需提供的有关资料。2。(二)办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项目立项批文、监理合同、竣工验收办理程序: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积计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
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试验报告。
(一)项目经理。
(三)办理程序,并按表格内容逐项填写清楚:(
1)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2)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包含验收时间;(
5)桩位偏差记录。3:1;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计收、项目总监工作登记和业绩登记。2。
(三)竣工验收资料的办理程序、设计:
(一)质监范围、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设计、项目经理,每平方
1、建设单位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一)备案时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扩建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含装修。2:开工前或领取施工许可证前;4。(浙价费[2003]102号文;(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监理报告,同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桩基检测报告。4;(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建筑工程:1.8‰计收:(
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6、鄞计价[2003]31号文)3,按照安排的验收时间参加验收、项目经理;

7)桩基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
2、桩基工程质量备案应在基础分部隐蔽工程验收前,出具备案证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但是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