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其中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6人
专家导读 如果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国外的,需要将不动产变现才可适用我国的法律进行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进行均分。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其中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其中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幢位于国外的房屋属于不动产,该房产的处理应适用国外的法律,而我国法院不能对上述的财产进行处理。因此,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即我们平时所理解的结婚后夫妻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那么,是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一方取得的财产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的确如此。然而,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的,可以对属于中国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所以如果一方的财产在国外的,需要当事人将财产变现后才可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平均进行分割。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其中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0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外国人能在中国结婚吗?
我国除了可以办理国内居民的婚姻登记手续,其实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也是可以领取结婚证的。但此时,同样要求外国人、无国籍人符合我国结婚登记的要求,提交各自的身份材料等。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就外国人在中国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国外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有关《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争议甚嚣尘上。不少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λ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那,国外离婚财产是怎分的呢  :女人有法律支撑  前几天和朋友聊起国内争议四起的婚姻法“新解”,通俗的说法就是“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份”、“老公变房东”等等。  由此想起在西方发达国家,夫妻离婚,法律保护一般倾向于女方,比如和日本。而相对来说,我认为法国的婚姻政策更为合理,法国在离婚夫妻财产分配上采取的政策是“惩罚过错一方”。  法国婚姻法的依据法是拿破仑时期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它对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规定清晰严明:如果双方无婚前协定,所有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财产按协商自行分配;如果一方,双方必须如实提供所有财产清单,任何一方瞒报财产,法庭将收其全部财产,以作惩罚。  对打官司离婚的夫妻,要求双方必须申诉离婚原因,通俗的说法就是“哪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如姘居、暴行、虐待、侮辱等,绝不能以“夫妻不和、感情破裂”等空泛的语言作为离婚缘由。确定离婚缘由以后,法官会根据分配原则,在财产分配时“惩罚过错一方”,宣判无辜方获得更多的财产和扶养费,并且会根据离婚受害者的精神受害程度给予其一定的物质补偿,使过错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所以,法国很多腰缠万贯的富豪大款,事业做得越大,钱挣得越多,越不敢轻言离婚。因为哪怕你再有钱,假如一生离三、四次婚,也会变成穷光蛋,多大的财产也禁不住这折腾。  那法国为什这做呢他们认为妇女权利的保障不仅体现一个国家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它还是民族强盛的根本,因为母亲们的地λ决定了社会安定的程度和下一代的培养和成长。
国外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有关《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争议甚嚣尘上。不少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λ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那,国外离婚财产是怎分的呢  :女人有法律支撑  前几天和朋友聊起国内争议四起的婚姻法“新解”,通俗的说法就是“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份”、“老公变房东”等等。  由此想起在西方发达国家,夫妻离婚,法律保护一般倾向于女方,比如和日本。而相对来说,我认为法国的婚姻政策更为合理,法国在离婚夫妻财产分配上采取的政策是“惩罚过错一方”。  法国婚姻法的依据法是拿破仑时期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它对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规定清晰严明:如果双方无婚前协定,所有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财产按协商自行分配;如果一方,双方必须如实提供所有财产清单,任何一方瞒报财产,法庭将收其全部财产,以作惩罚。  对打官司离婚的夫妻,要求双方必须申诉离婚原因,通俗的说法就是“哪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如姘居、暴行、虐待、侮辱等,绝不能以“夫妻不和、感情破裂”等空泛的语言作为离婚缘由。确定离婚缘由以后,法官会根据分配原则,在财产分配时“惩罚过错一方”,宣判无辜方获得更多的财产和扶养费,并且会根据离婚受害者的精神受害程度给予其一定的物质补偿,使过错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所以,法国很多腰缠万贯的富豪大款,事业做得越大,钱挣得越多,越不敢轻言离婚。因为哪怕你再有钱,假如一生离三、四次婚,也会变成穷光蛋,多大的财产也禁不住这折腾。  那法国为什这做呢他们认为妇女权利的保障不仅体现一个国家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它还是民族强盛的根本,因为母亲们的地λ决定了社会安定的程度和下一代的培养和成长。
国外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有关《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争议甚嚣尘上。不少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λ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那,国外离婚财产是怎分的呢  :女人有法律支撑  前几天和朋友聊起国内争议四起的婚姻法“新解”,通俗的说法就是“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份”、“老公变房东”等等。  由此想起在西方发达国家,夫妻离婚,法律保护一般倾向于女方,比如和日本。而相对来说,我认为法国的婚姻政策更为合理,法国在离婚夫妻财产分配上采取的政策是“惩罚过错一方”。  法国婚姻法的依据法是拿破仑时期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它对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规定清晰严明:如果双方无婚前协定,所有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财产按协商自行分配;如果一方,双方必须如实提供所有财产清单,任何一方瞒报财产,法庭将收其全部财产,以作惩罚。  对打官司离婚的夫妻,要求双方必须申诉离婚原因,通俗的说法就是“哪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如姘居、暴行、虐待、侮辱等,绝不能以“夫妻不和、感情破裂”等空泛的语言作为离婚缘由。确定离婚缘由以后,法官会根据分配原则,在财产分配时“惩罚过错一方”,宣判无辜方获得更多的财产和扶养费,并且会根据离婚受害者的精神受害程度给予其一定的物质补偿,使过错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所以,法国很多腰缠万贯的富豪大款,事业做得越大,钱挣得越多,越不敢轻言离婚。因为哪怕你再有钱,假如一生离三、四次婚,也会变成穷光蛋,多大的财产也禁不住这折腾。  那法国为什这做呢他们认为妇女权利的保障不仅体现一个国家的进步和文明程度,它还是民族强盛的根本,因为母亲们的地λ决定了社会安定的程度和下一代的培养和成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外国人在中国醉驾遣送回国不?
外国人在中国醉驾一般不会遣送回国的。外国人在中国违反了中国法律,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外国人在中国醉酒驾驶,会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较轻,还可能免于处罚,这些不是严重犯罪,政府不会遣返。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离婚时国外的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时国外的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1、《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去国外留学期间,认识了当地的女孩结婚生子,由于我要回国内发展我的事业,她不想我回国发生争执,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打算分手,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就想问问跨国婚姻离婚国外财产分割该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δ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确定准据法需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规定来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 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通过上面关于跨国婚姻离婚国外财产分割该如何分配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中国外国人犯罪怎么处理?
外国人只要在本国有犯罪的行为,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那么是需要通过外交途径来进行协商处理的,身份不同的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一样。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国外离婚国内财产分割会怎么样呢?领导让我去办这件事情,可是我也不懂,所以过来集思广益,希望大家能帮帮我噢!要不然就要失业了!!
[律师回复]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而举证自然成了你的当务之急。
对此,你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方面是自行取证。即自行设法提供丈夫在境外纳税的完税凭证、财产凭证等,由于对国外形成的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法院才能采纳,故你还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你的情况符合该规定的第
(三)项,你可请求法院调查取证。对涉外调查取证,法院将通过三种途径进行:一是依照我国缔结或者所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二是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三是通过使领馆。
如果上述方法均不能达到目的,你便构成举证不能,需要承当不利后果。不过,《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你在离婚后发现了对方隐瞒的共同财产,还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2年之内到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登记地点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要跟我老公离婚,但是不知道怎么分割国外的财产,我想请问一下那个离婚时国外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二、在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三、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的分割。
这是最简单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子还是双方的名子,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
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减去60万等于60万,每人可分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由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我和老公结婚十年,现在感情不和睦,老公是外国人,我们已经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涉外离婚国内财产分割怎么分
[律师回复] 涉外离婚如何办理?有哪些办理方式?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更贵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二、涉外婚姻离婚怎么办? 能单方面提出离婚吗?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离婚怎么办? 能单方面提出离婚吗?如何处理?如果婚姻确实走到尽头,一方单方面提出是可以的,任何一方都有结婚或离婚的自由。如果找不到对方,不能通过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话。首先需要确定如何委托律师和去哪个法院起诉了。
(一)涉外婚姻离婚怎么办?涉外离婚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二)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程序中,如何确定诉讼法院的管辖,即要想那个法院起诉才是正确的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三)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程序中,诉讼法律文书如何送达?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
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
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
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中国人在外国重婚行吗?
中国人在外国重婚肯定是不行的,同样也会按重婚罪来进行处罚,只要一方为中国人就要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制度,对于重婚罪一般就会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这都是法律有所规定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和我妻子离婚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分财产 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国内离婚案件涉外财产分割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国内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涉外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单从两条法律规定的内容上看,涉外程序就比国内普通程序多了十五天的答辩期,并且,对于涉外程序被告是可以申请延期的,通常情况下只要理由正当,我国法院都会准许,这一方面是慎重,另一方面也是涉外判决发生法律效率必须要考虑的因素。事实上,并非只差了十五天,因为实际送达时,国内可以采取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取、快递或其他途径处理,而涉外除国家之间有司法协助协议等约定外,有的国家未必承认邮寄送达,此时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那么,被告“收到”这个送达的起算点可能远远超过三十天的答辩期,笔者处理的案件中,三个月以上的占多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其中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