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已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要给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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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已成年孩子但是还未独立生活的,作为父母还是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支付给其抚养费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等到孩子能够有了自食其力的时候,那么做为父母的一方可以不在支付抚养费。

离婚已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要给

一、离婚已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要给?

对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抚养费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三、收入减少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吗?

收入减少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但是这需要经过拥有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同意,而不能擅私自做主。收入减少可以同时减少抚养费,这符合申请减少抚养费的法定变更条件。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都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

一般给付孩子抚养费都是最少要到孩子成年,但是孩子到了十八岁还在就学,没有获得经济来源的能力,那么做为孩子的父母还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进入社会有了工作后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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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满7岁抚养权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可能性大:
A: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又或女方具有赌博等恶习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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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出现下列情形抚养权可优先考虑判给女方: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和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可能性大:
二周岁以下的孩子,考虑到年龄较小,需要母亲更多的照顾和关爱,原则上会将抚养权判归女方。对于二周岁以上的孩子,如出现以下情形,男方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A: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B: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C: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还处于生育期的;
D: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E: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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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都忙、其他抚养条件相当,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且有能力继续照顾孩子的,优先考虑
四、不利于取得抚养权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基本的生活条件、工资收入、居住环境、教育程度、思想品质对孩子的影响;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长期照看孩子的老人的意见及身体状况;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距离学校远近、生活小区成熟与否、对孩子入学、生活较为有利;
4、孩子个人意见的取证:实践中,对于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孩子意见,会慎重考虑,要做好孩子的工作,比如,提供视频资料供法官参考,让孩子在录像中清楚地表明愿意跟谁,前提是不伤害孩子的感情。
五、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证据:
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证据的证明目的只有一个:证明自己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A: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基本的生活条件、工资收入、居住环境、教育程度、自己的思想品质对孩子的影响等。证明自己拥有较高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及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都将有肋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B: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工作压力大,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负责照看。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及身体状况,也是影响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条件。
C: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如果一方住所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较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D:孩子个人意见的取证。虽然法律规定听取孩子意见的年龄为十周岁以上。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志孩子的个人意见,法官还是会慎重考虑的。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尤为重要。如果家里有6岁以上孩子,可考虑提供孩子的视频资料供法官参考,让孩子在录像中清楚地表明愿意跟随自己生活,但这么做的前提是以不伤害到孩子的感情为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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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一)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三)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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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夫妻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以及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的条件。如果起诉到法院,以上仅供参考和分析。如果一方向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除了在离婚的前提下,还要保护在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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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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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年月日,汉族。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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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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