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哪些情况可以优先考虑抚养权?
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三、孩子抚养权怎么公证?
根据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
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这个就必须要看小孩的实际年龄,还有小孩的实际意愿,如果小孩他的年龄还不到两岁,那么法院通常会把小孩的抚养权判给他的母亲,如果小孩已经脱离了哺乳期,或者已经到达了两岁,那么法院在进行抚养权的变更时,会考虑到小孩和谁在一起,更利于他的实际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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