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追要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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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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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拒不支付的另一方可以通过主动索要要求支付,否则就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属实的,会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支付。

离婚后追要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后追要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追讨抚养费不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拒不支付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抚养费具有强制性规定,拒不支付属于违法行为,具体索要抚养费的方式如下:

1、与对方协商;

2、请求居委会或者相关部门调解,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3、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即使离婚,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标准的条件是什么?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综上所述,离婚后追要抚养费的方法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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