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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情况怎么处罚?
对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情况,公安机关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对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需要根据违法情节确定处罚标准,至于情节轻微的情况,这里也没办法11概述,主要是看违法行为人故意损坏的财务数额,比如故意损坏财务数额在一两百元左右的,像这种都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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