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浪狗咬人物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狗咬伤应该有狗的主人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所有的损失,包括打狂犬病疫苗和球蛋白的钱,其他医疗费用,被撕咬坏的裤子的钱,如果还有其他后续治疗费用的,后续医疗费用也要他们赔偿,就医的交通费、餐饮费,营养费。等等,这些东西都以发票为准,注意保留发票。应以实际发生的损失索赔,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因精神蒙受痛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可以自行斟酌确定。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被狗咬伤的话,那么是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要求相关侵权人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比如说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1179条当中的规定,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
二、流浪狗咬伤人谁承担赔偿责任
1、由流浪狗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流浪狗被遗弃后,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
2、由喂食流浪狗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所以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投食者则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只是偶然、临时的喂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3、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对逃逸和遗弃的动物致害,适用无过错责任。逃逸或遗弃的动物被他人重新收养之后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原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对于无法找到原所有人或管理人的,可以由动物管理部门设立的动物致害救助基金给予补偿;动物管理部门在补偿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流浪狗一般都是没有人饲养的,但这并不代表一开始就是没有人专门饲养管理的狗,很有可能是之前饲养但之后却丢弃,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够确认流浪狗之前的饲养人,那么在流浪狗咬人之后,需要由原饲养人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若找不到原饲养人的,则可以由喂食流浪狗的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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