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三生的孩子抚养费可以索要吗?
小三生的孩子抚养费也是可以索要的。“小三的孩子”的母亲—也就是小三有权利向“小三的孩子的生身父亲”索取抚养费。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作为孩子的父亲,抚养孩子是应尽的义务。小三有权利以孩子的名义索要抚养费,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抚养费变更的情形是什么?
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不管是不是小三所生育的子女,子女都是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关的抚养费的,因为婚生与非婚生的子女所拥有的权利是相通的。对方有能力却拒不支付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协商无效的,就需要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处理。这个过程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佐证自己的诉讼观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