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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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立案的。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一、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可以、对于民事案件,若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并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那此时该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一般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通常也是败诉。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不足的规定,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律师做民事诉讼代理,首先应做到职业常态化

①案件的拓展;

②接待当事人,从着装、谈案环境、礼节等第一印象考虑;

③耐心听取案件陈述,要学会引导当事人不偏主题;

④要有接待当事人的资料提纲和指引;

⑤不可轻易对案件表态,要留有余地;

⑥对案件的进程和对当事人的各种要求,要留有想象的空间;

⑦不要虚假承诺和自吹自擂等,但要对案件充满自信;

⑧要观察当事人的性格心理特征及经济承受支付能力;

⑨每案应有工作记录。

2、仔细研究案情及熟悉案件材料,不轻易发表看法及仓促上阵

①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后,要有条不紊的工作,尽快的研究和了解案件事实,研究相关的证据材料;补强证据。

②原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切实可行的具体诉讼请求、管辖法院、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等,稍有闪失,轻则麻烦、重则败诉;

③在未获得案件的全部信息的情况下,不轻易发表意见,避免出现被动局面;

④律师代理不可仓促上阵,盲目出庭应诉,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一问三不知的情况常有发生,主审法官当着当事人的面训斥律师屡见不鲜。

3、代理工作扎实,切忌不拘小节

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影响成败,如果不拘小节,往往容易出现差错和纰漏。

①不准时到庭,讲各种各样的理由,被法官当庭责难;

②全天庭审,午间饮酒,法庭酒味,令人反胃;

③开庭时手机不静音,甚至接电话和发送短信,对法庭不尊重;

④庭审中来回走动、抽烟、随意上卫生间、心不在焉。

民事诉讼程序证据不足将会导致诉讼不利后果由证据提供的一方承担。

一般我们都说在追究神的责任的时候是需要有证据存在的,所以在我们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需要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权利受到了谁的侵害。也只有这样发运才能够追究行为人的责任。民事诉讼程序证据不足的后果是十分严格的规定的,此时我们一定要及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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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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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原告证据不足能立案吗?
证据不足也是可以立案的,因为法院他受理案件主要是看是否这个申请是符合规定的一些立案条件,而不是看当事人是否能够找到证据来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支撑。但是当事人如果是在已经立案的情况下,还找不到证据,那么是很有可能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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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证据成立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诉讼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事实,需要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1、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3、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包括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和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是任何一件民事证据必须同时具备的属性,三者缺一不可。
三、商标诉讼收集哪些证据
(一)证明自己是权利人及权利范围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应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者。如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原告应是被侵犯商标权的商标所有人,或商标的独占、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等。
(二)证明商标权侵权行为发生及危害程度的证据。这是商标权侵权诉讼关键的证据之
一,也是较难收集的证据。目的是通过取证,让已经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商标权侵权行为以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在法庭上“再现”侵权之事实。
(三)证明侵权人身份的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须有明确的被告。该被告须是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对被诉的侵权企业(或个人)真实的全称、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等等,都须完整和准确地证实,并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证明侵权行为地的证据。侵权行为地是确定管辖的依据,证明侵权行为地的证据对认定侵权行为也起着证明或佐证的作用,侵权行为地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当两者不一致时,就需要收集两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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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案证据不足怎么办
1,证据不足可以立案,立案侦查。2,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证据不足也影响到量刑,与立不立案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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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证据不足,能立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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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立案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程序立案是怎样的 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免遭,确保其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为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在审判阶段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遇有此种情况,应当向他们说明理由,要求其出庭作证或者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内容。 司法实践中,对匿名举报应当进行具体分析:一方面,因为控告人人害怕而匿名举报,其内容很可能是真实的,且有证据意义;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出于诬告陷害之目的,或为了转移司法人员的视线而搞假材料进行匿名举报,因此,对匿名举报的材料在查证以前,只能作为立案材料来源线索,而不能作为立案的根据。 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一)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立案其实指的就是,各个公安或者是司法机关,以及其他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于社会上报案、控告、自首等人进行起诉的材料,按照各机关的管辖范围,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工作过后,认为已经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相应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时,决定将此作为刑事案件,并对其进行侦查或者是审判工作的一种诉讼的活动。
在立案的时候,遇到了证据不太充足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立案的,只要有能够证明确实存在发生过的犯罪事实就可以立案,但是如果审理工作进行到了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话,相关机关会驳回其起诉。
起诉时需要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进行立案:
一是要有犯罪事实。意思就是说,在客观层面上,确实存在了某一种会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个是立案第一重要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有犯罪事实,包含的是这两方面的内容:
1、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执法机关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由依照相关刑法的规定能够能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该也只能对于那些犯罪行为进行,如果说不是属于犯罪行为的,就不能对其进行立案。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是按照刑事方面的诉讼规定来说,有着危害社会的一些违法行为,但是其情节比较的轻微,能够造成的危害不大,不能被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该对其立案。
因为立案其实就是追究犯罪行为的开始,所以此时所指的犯罪事实,就是指那些发现了存在某种危害社会,并且触犯了刑律的犯罪行为的发生。至于其中的犯罪人、犯罪情节等,都可以在立案之后的侦查或者审理工程中弄清楚。
2、一定要有确定的事实材料,证明此犯罪行为已经确实发生了。它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之后、正在实施之时和预备实施犯罪等阶段。
二是需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它指的是各个执法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该追究犯罪行为人负有的刑事责任。只有在依法并且需要追究行为人所负有的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并且犯罪事实发生,需要依法追究其行为人的相关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并且应该要立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在犯罪事实发生的前提下,但是犯罪已经过了可以追诉的时效期限的;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一类的犯罪事实,在没有告诉或者是撤回了告诉的情形下;此案件中涉嫌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其他的法律另有规定可以免受刑事责任追究的,这几种情形下都不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立案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1、如果公安机关在受理了案件之后,经过审查工作,认为其犯罪事实是需要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并且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的,可以立案,反之则不予立案。
2、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在经过初步的审查过后,认为应该要立案的,可以制作先关报告,报给上一级备案,决定要立案进行侦查的,还需要制作相关的决定书。反之则不予立案。
3、对于自诉案件来说,法院应该在收到当事人自诉状或者是口头上面告诉的第二天起,之后的十五天以内就要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且需要对自诉人进行书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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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不足法院会立案吗?
法院可以立案但是最终很有可能会败诉,因为诉讼是每个人权利,如果当事人他想要发起诉讼,那么它有合理正当的诉讼请求,都是可以发起诉讼的,但是当事人发起诉讼之后,会有一个诉讼的证据的准备期限,这个期限如果是普通的程序,案件通常是不低于30天,如果当事人在这期间都没有找到最终的证据,那么法院及时立案,也可能会给当事人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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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证据不足怎么判
民事诉讼活动中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会败诉,比如原告举证不足,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证据不足的,法院会判决支持原告的诉求,根据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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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前原告还需要提供证据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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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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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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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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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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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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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证据不足是否能立案
证据不足可以立案调查。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时对证据是否充分并无太高要求,而是有证据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可以立案。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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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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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起诉,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起诉,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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