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建房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张薇律师
张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服务:260人主办律师
专家导读 超范围建房行政处罚的规定是通常采取拆除和罚款的做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超范围建房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一、超范围建房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超面积建设的属于违规建筑,通常采取拆除和罚款的做法。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这是所有行政处罚里面最轻的的处罚,主要是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谴责和告诫,让他们知道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性,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

2、罚款:罚款也是我们常见的处罚类型,这里的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性收取的金钱,通过这种罚款的方式,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

3、没收非法的财物:这里的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通过盗窃、诈骗、强行霸占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金钱,因为这些金钱本身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人的,所以要将所有违法获得的金钱全部没收,并且还给损失者。

4、责令停产停业:这个处罚针对的大多数是商家,有些商家在经营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出售质量不好、仿造的产品,并且没有办理好国家规定所需要的一些资格证、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这时将被责令暂时停止营业,或者长期性停止营业。

5、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指违法行为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将不被允许继续经营或者继续从事某种活动,这时行政机关会直接吊销其许可证、执照等,说明违法行为人在往后已经没有从事该活动的权利了。

6、行政拘留:这里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的方式,在短时间内不允许违法行为人自由活动,是一种强制性的惩罚措施,也是所有行政处罚中非常严厉的。

7、其他行政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的类型有很多,其中罚款是最常采用的处罚手段。对于罚款的方式,我们也不能无视他的严重性,并不是自己不想交就可以不用交的,也不会因为逾期了就不用交,所以老老实实交罚款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免得被强制性收取就不好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超范围建房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海淀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大兴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超越经营范围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企业有超越经营范围的话是会有一定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就是会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期限内登记,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有可能会被吊销经营执照的。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罚款等,对于涉及到上述范围的就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出听证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于被责令停业停产的、吊销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对于法人或者企业罚款10000元以上的、对个人罚款2000元以上的、违反出入境管理个人被处罚款6000元以上的。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包括公民或者法人是客观存在行政违法行为;同时,适用主体是属于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未超过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期限。处罚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
10w+浏览
行政类
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属于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情形,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超范围建房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