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可以由法院指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19人
专家导读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可以由法院指定的。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产生了纠纷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行想鉴定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委托法院指定做医疗鉴定的机构。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可以由法院指定吗?

一、北京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可以由法院指定吗?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可以由法院指定。在构成医疗事故之后,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二、医疗过错认定的要求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三、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实行了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规则,因此,按照民事诉讼证据的解释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当然应由医疗机构提供。因为它是医疗机构一方希望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失的证据。而受害人在诉讼中不必举证证明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两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成立,因而在诉讼中无须提供这样的证据。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可以由法院指定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6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北京市户口审批部门是哪个部门
在北京户口审批机构是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工作本身就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的,若外来务工人员想要落户北京,需要根据本人选择的落户方式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10w+浏览
我是外地户口,考进了北京有进京指标单位,但是由于北京单位
[律师回复] 外地一方要想入户北京必须年满45周岁,结婚10年以上北京目前的婚姻政策是: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且是硕士学历的,另一方七年后可投靠北京户口的一方,即可有北京户口。但硕士以下学历的不能将配偶的户口带入北京。另外,子女的户口,根据北京的户口政策,孩子出生以后,户口会上在妈妈的户口上,也就是说你将来的孩子会跟你的北京户口。另外户口本来就不太重要了,只要孩子是北京户口,没有后顾之忧就行了。至于老公,是不是北京户口,影响不大。将来户口放开了,就不会这么严了。或者过几年户籍制度改革,说不定就能带过来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办理市外迁入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日期: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北京户口问题咨询部门是哪个部门
在北京户口方面的问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安机关咨询,《北京市户籍管理条例》规定,户籍管理工作都是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的,现在不管在北京还是其他任何城市,行政机关的办公方式是与时俱进的,当事人也可通过公安局的网站了解咨询户籍问题。
10w+浏览
北京德胜门 中医院开中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报销么
[律师回复]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都包括: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民法理论上将这种关于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对其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承担方式称为替代责任,即转承责任。转承责任是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侵权责任。在此种责任关系中,存在三方主体:即侵权行为实施人、责任人和受害人。当行为人实施了致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以后,不是按照一般侵权行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规则,由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责任人对此承担民事责任,即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相分离,由责任主体对行为主体的行为负责。转承责任属一种法定责任,只要行为人与责任主体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某种转承责任所要求的依附关系,那么,责任主体就应对行为主体执行其职务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60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是哪里
在北京打工的工人,在工地受伤后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有关部门申报工伤。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各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工人申请的是职业病鉴定,要额外准备职业病诊断书、检查报告等材料。对于鉴定委员会不作为的情况,工人还可以向北京市劳动局投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老婆得了癌症,去北京医院门诊化疗,如何报销?
[律师回复]   不可以补办。  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取费用时开具的收费凭证。住院发票由财政部门与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一票一用,即使作废也必须各联俱在,具有唯一性。因此,丢失了的发票,是不可以补办的,但可以复印,经医疗机构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在一些保险机构,可能不会单凭复印的票据支付理赔。  财政部卫生部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财综201273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北京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里?
市级房屋质量检测单位是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该站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和检测的权威机构,出现房屋质量疑问可向该单位咨询或投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北京房产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所导致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参照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乘以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并结合逾期时间来综合计算。若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房屋销售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了延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金额,那么应严格依照该协议中所约定的金额进行计算。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由于我是外地的,想请问一下对于在北京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问题,有谁知道的,可以回答一下,我对于这些不是很了解
[律师回复] 北京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去定点医院看病,必须带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2、医保定点医院要查验参保人员《手册》,通过《手册》上的条形码采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出具当次门(急)诊就医所开具的医疗费用单据,并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上传参保人员门诊费用;
  
3、参保人员看病后,将处方、门诊收据(门诊发票)、明细清单等相关单据留存,并及时报送单位或社保所,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4、各区、县医保中心接到单位和社保所申报的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后,将相关单据和就诊时上传的电子信息进行比对和审核,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5、报销后的费用,退休人员经银行直接划拨到参保人员个人存折当中,并通过邮局将报销帐单寄给个人,在职人员由单位代发。
  提示:门急诊今年也可以实行实时报销了,参保人在门诊就医后付费时,刷社保卡后,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的金额,可报销部分的金额无需参保人先行垫付,只要记载在患者社保卡和医院系统内即可。之后,劳动保障部门将为医院结算可报销部分的金额,不需个人再提交单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可以由法院指定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