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经营工商行政处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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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超范围经营工商行政处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处理,看超范围经营的产品具体的销量以及规模,如果销量不高还好,不会有太重的处罚,可能就是警告一下,不然再经营,但是如果是销量好的话,那么就不是警告那么简单了。
超范围经营工商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超范围经营工商行政处罚是什么

超范围经营的,按无证经营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如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工商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

(一)事项名称:

1、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经营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2、对外国(地区)企业未经登记擅自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者所设代表机构从事违反有关代表机构管理规定的行为;

3、对未经登记擅自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

4、对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5、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对经销进口商品无合法凭证的行为;

7、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

8、对利用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9、对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10、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1、对自行发布或代行设计、制作、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从事其他违法广告活动的行为;

12、对违反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行为;

13、对订立企业动产抵押合同或者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或者商标专用权出质登记的行为;

14、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二)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程序

工商(物价)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工商(物价)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给予公民罚款5千元以上,对法人和其它组织罚款5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工商(物价)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所以千万不能超范围经营,不然的话涉及到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经营的类目营业执照上没有,那么首先应该变更经营范围,只有变更了对应的经营范围,那么再来销售对应的产品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为什么都要工商变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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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范围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对于违反营业执照规定范围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机关将依法实施行政监管,责令整改并没收违法所得。若拒不整改,将面临一万元至十万元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请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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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经营范围经营行政处罚可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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