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分装食品行政处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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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超范围分装食品行政处罚是需要对此进行行政罚款行政警告,还有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等等,通常情况之下没有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之下,如果生产食品的话,那么就是按照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进行罚款。
超范围分装食品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超范围分装食品行政处罚是什么?

超范围分装食品行政处罚是需要对此进行行政罚款行政警告,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超范围经营的其他处罚规定内容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食品安全这个方面是非常的关注的,毕竟如果存在着危险的食品生产的一种行为将会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安全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一旦存在着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行政处罚,比如说最常见的一种处罚的措施就是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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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超范围经营处罚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超范围经营处罚是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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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能开醋的发票吗
[律师回复] 具体介绍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
2、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3、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需要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简单来说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即为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取执照、审查、核准、发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或负责人的健康证(D类)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或负责人担任可不用提供);
6、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设备设施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7、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9、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批准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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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公司经营范围的食品是包括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吗?
[律师回复] 具体介绍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
2、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3、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需要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简单来说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即为领表咨询、申报登记、领取执照、审查、核准、发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或负责人的健康证(D类)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或负责人担任可不用提供);
6、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设备设施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7、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9、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批准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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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行政处罚合理吗?
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行政处罚是合理的。因为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经营行为必须要在申请的行政许可范围之内,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执行的,相关部门是有权对其执行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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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朋友他们家开了一家食品经营公司,现在公司超经营范围了,食品安全法超范围经营处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这个是通用的吧,你可以 自己看看
食品角度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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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规定,食品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农产品、粮油、畜禽肉类、乳制品、水产等及其深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等批发零售。 同时,也可能涉及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等非食品类批发零售,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等销售。具体项目需依据业务需求和法规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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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食品公司的经营范围示例:经营范围一,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经营范围二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三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四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五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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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该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涵盖多项服务: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特殊食品如保健、医学配方、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还有熟食、鲜肉、水产品、家禽、蔬菜水果、果品及婴儿食品等销售。种类全面,满足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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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 我超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被列入食药监黑名单了 食药监也没给开罚款单子 现在想去注销营业执照 和食品许可证 但是现在黑名单注销不了 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食品公司的经营范围示例:经营范围一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询问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牵涉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牵涉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限定解决申请)经营范围二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询问。(牵涉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限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限定解决)。经营范围三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经营范围四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经营范围五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手续、计量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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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开淘宝店铺的 我食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保健食品的 我在卖保健食品卫生这个是超出范围了吗
[律师回复]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以填写如下14类:
1、互联网科技
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安装和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2、医疗器械
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医疗器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地生活
清洁服务;婚庆服务;劳务服务;化粪池清扫;汽车驾驶陪练;开锁服务;物流服务。
4、广告文化
(1)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婚庆服务;摄影服务;摄像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模特服务;会议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2)婚纱礼服出租;花卉租摆;舞台策划;摄影器材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电脑图文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美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6、餐饮:餐饮服务。
7、金融服务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1)销售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化妆品、钟表、眼镜、箱包、文化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集邮票品、纪念币、工艺美术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器材、医疗器械(I类);
(2)避孕套、避孕帽、化肥、农业用薄膜、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金属材料、农药、农业机械、自行车、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汽车、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3)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消防器材、润滑油、健身器材、粮食、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未经加工的干果及坚果、禽蛋、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社会公共安全设备。
9、电影休闲娱乐
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子出版物复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影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演出经纪。
10、职业人才中介
人才信息的收集,归纳与发布;为企业经营提供咨询服务,劳务咨询提供咨询服务,人力资源咨询提供相应服务,为企业策划,改革提供相应服务;专业的人才培训,人才推荐,人才规划,人才派遣,就业指导;劳务派遣,房地产咨询,网络信息咨询,保洁家政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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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进出口公司类公司: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景观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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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游: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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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教育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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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规定,食品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农产品、粮油、畜禽肉类、乳制品、水产等及其深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等批发零售。同时,也可能涉及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等非食品类批发零售,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等销售。具体项目需依据业务需求和法规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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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食品营业执照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食品的经营范围有:单位食堂、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他类食品。
(一)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二)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三)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四)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五)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六)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
(七)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八)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等;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单位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者半成品加工制作并配送的食品经营者;
(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十一)其他类食品,指区域性销售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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