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出行政处罚范围怎么办?
超出行政处罚范围将不能够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的,否则就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两个方面: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
1、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 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设定一般有三种情况:
(1)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直接授予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2)由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内容;
(3) 由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规定行政处罚的内容。
2、行政处罚的实施,是指依法实施法律、法规的行政机关或者他组织,依照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法》解决了两个问题:
(1)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有效进行行政管理;
(2)在有效进行行政管理的同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处罚的滥用。
二、行政处罚调整规范是什么?
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 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相关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话,那么必然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范围来进行,如果说有一些行政机关滥用职权,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超范围的对此进行行政处罚的话,那么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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