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速被开电子罚单后,可以向指定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行政处罚相关的材料。
当事人收到电子罚单后,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按照以下流程提出行政复议:
1、当事人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也可以选择口头申请,当事人选择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进行受理,并且告知当事人。
3、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5、复议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复议审查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且告知当事人。
二、超速的行政处罚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当事人因机动车超速被处罚后,对处罚结果不服,想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也可以进行口头申请,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并且在法定期限内,将复议决定送达至当事人。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