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的刑期是根据其具体违法行为确定的,可能会比检察院量刑要高,也可能会低。法院在庭审时,对与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应当进行调查。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应当进行调查。人民法院除应当审查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外,还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七)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法院角色是审判方,处于一个居中裁判的位置。因此,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会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以及双方提交的一些证据材料。按照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最后作出判决。因此,对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只是会作为一个参考。具体判多久还是得根据案件本身的事实情况,综合全案的证据作出一个判决。故,最终法院的判决可能会存在不在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范围之内,高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或低于其量刑建议的情况时有发生。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在宣判判决结果的过程当中,需要参考多方面的因素。审理案件的证据、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以及双方的当庭辩护等等这些内容都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因此对于法院判决与量刑结果来说并不能够笼统的进行断定,需要以实际的案件内容作为基础。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