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法中涉及性方面的权利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参照《民法典》实施。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1、民事权益包括权利和利益。
侵权责任法条文中“人身、财产权益”的表述,既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利益,即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
2、民事权利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的那些权利,应当列举的保护的权利范围是:
(1)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信用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等;
(2)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债权,股权;
(5)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
(6)继承权。
二、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1、侵犯人身: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2、侵犯财产: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八种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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