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扣车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被扣留人是不需要处理,交警调查完后,会通知当事人领走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对于借用的车辆,驾驶员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如果是车主同意出借的,由车主和借用人作为赔偿主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车主所雇用的驾驶员未经车主同意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借用人和车主所雇用的驾驶员共同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对于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车公司的租车行为,因出租人和租用人都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归属人,故应由双方连带承担赔偿责任,且应以出租人为主,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三、发生交通事故扣车后取车要收取费用吗?
交通事故扣车不需要收费,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时如有逾期就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在发生交通事故被扣车之后只需要等待公安机关通知领车回去就可以了,在取车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纳取车费用的,但是超过期限的话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的。如果是借用他人车辆之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车主和借用人一起承担相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