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武汉临时户口怎么办理?
在武汉临时户口是不能够办理的,因为目前我们国家已经不存在临时户口,没有“临时户口”这一说法,目前也已经取消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了,都统称为居民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须办理暂住登记。
一般是带上本人身份证、居住、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以当地派出所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二、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1、交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如属上述办理条件第2点的不需提交);
2、在办妥手续后3日内,持《户口簿》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工本费收据领取证件;
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
身份证的管理规范
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8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以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针对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证事宜,公告明确以下内容:
1、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3、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4、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不管是在武汉市还是在其他的一些城市,都不存在您是户口这样的一种说法了,如果确实是因为户口本已经丢失导致了没有办法办理相关事项,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来开具户籍方面的证明,这和户口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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