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诺放弃决策是否可以?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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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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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承诺放弃决策是可以的,因为实际上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如果放弃这样的一种权利的话,是属于一种真实意思表示的方式,法律是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的。毕竟放弃权利,并不是放弃义务,两者性质不一样。
股东承诺放弃决策是否可以?

一、股东承诺放弃决策是否可以?

股东承诺放弃决策是可以的。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二、股东分红的方式是什么?

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资。

若投资者未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去您购买基金的机构处进行分红方式的修改。

开放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但基民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基金行情的变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红方式时,代销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卡去原先购买基金的代销机构修改;直销的客户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自行修改。

分红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年终分红的话,肯定在此之前关于经营相关的事项是需要进行决策的,对于股东来说的话,如果放弃这样的一种决策权利也是可以的,但是最好是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来表明。防止日后关于决策方面的一些事项发生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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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某某在父母离婚后要求李某增加抚养费是否符合给付条件?笔者认为,王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增加抚养费的合理事由,因此李某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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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女在父母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应具有正当理由。关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子女抚养意见》)中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由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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